李荣融在中央企业电动车产业联盟成立大会上的讲话

文章来源:规划发展局  发布时间:2010-08-18

在中央企业电动车产业联盟成立大会上的讲话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 李荣融

(2010年8月18日)

同志们:

  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参加中央企业电动车产业联盟成立大会。这次大会具有重要意义,是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央企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挥整体优势,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大举措。在此,我代表国务院国资委,向参加今天大会的各有关部委领导和同志们,向各新闻媒体的朋友们表示欢迎和感谢!向联盟16家发起单位表示祝贺!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世界经济格局发生深刻变化,各主要发达国家为保持其在国际竞争中的优势地位,都在加快结构调整,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努力发展新兴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一场抢占经济、科技制高点的激烈竞争已悄然展开。电动车作为新一轮经济增长的突破口和实现交通能源转型的重要途径,已经成为世界各主要国家和汽车制造厂商的战略选择和优先发展的重点。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和轿车进入家庭,其负面影响日益突出,加快发展电动车产业对优化我国能源结构,改善城市环境有着重大意义。目前,各国电动车商业化处在起步阶段。我国已经掌握了电动车整车开发的关键技术,形成了各类电动车的开发能力,实现了电动车关键零部件的自主开发和商品化,特别是锂离子动力电池的研发和应用上处于世界前列,加快发展电动车产业将改变现有汽车产业技术来源现状,通过自主创新打造自主品牌具有重要意义。国务院公布的《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明确提出,未来三年我国将形成50万辆新能源汽车产能,新能源汽车销量将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5%左右,进一步为我国电动车产业的发展明确了方向和任务。我们要紧紧抓住这一难得的战略机遇,加快培育和发展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确立我国电动车产业在国际竞争中的应有地位。

  中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中肩负着重大责任。从我国电动车产业目前发展的实际情况看,中央企业具备发展电动车产业的整体优势,有条件有能力更好地发挥带头和表率作用。一是产业链比较完整。在整车研发、设计、制造方面,一汽、东风、长安等企业自主研发生产的电动车已经下线运行。在电池研发制造方面,中海油力神、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中航工业洛阳院等企业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在充电设施建设与服务方面,国家电网、中国普天等企业已经建成了一批示范工程。二是在研发方面具备较强基础,并取得了一定突破。这些企业在电动车研发设计方面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的专业化科研队伍,一些自主研发的车型列入了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三是中央企业电动车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已经编制完成,并通过了专家评审,对中央企业电动车产业的健康发展将起到指导作用。四是国务院国资委坚定不移地支持中央企业加快发展电动车产业,并作了相应的安排。

  为更好地发挥中央企业的整体优势,加快电动车产业的发展,在国务院国资委的引导下,16户中央企业发起成立了中央企业电动车产业联盟。联盟的主要任务是整合中央企业资源,建立推动电动车产业整体发展的开放技术平台,统一产业技术标准,共同研发电动车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新模式,共享技术成果,促进我国电动车的应用普及与市场发展,全面提升我国电动车产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和全球竞争力。各有关中央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应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发起单位参与联盟组建的各项工作。联盟的成立标志着中央企业电动车产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此,我对联盟的工作提几点要求:

  第一,准确把握好定位。联盟是在国资委推动下,由企业按照市场规则自发组建的非盈利性组织,各联盟成员要切实加强自律。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电动车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积极协助国家有关部门制定行业产品标准、认证制度、规范及服务标准等。要坚持市场化原则,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妥善处理好联盟成员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联盟组织开发的共性技术由联盟成员共享,一般的个性技术由各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发展。

  第二,切实加强组织协调。联盟要督促成员单位按照中央企业电动车发展规划要求,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资源有效利用,切实避免重复建设。要统一产业链各环节的接口和标准,组织确认电动车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共性技术,在分工协作的基础上依托优势企业开展研究攻关,提出进度要求和时间节点,明确各成员单位所承担责任,采取多种方式促进研究成果和知识产权的共享。

  第三,高度重视市场开发。电动车市场开发和商业化过程还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联盟要积极学习、借鉴国内外其他产业联盟市场开拓的成功经验,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在市场开发方面的优势,及时总结和推广一些好的做法,加强对存在困难和问题的调查研究,形成意见和建议,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争取政策支持。

  第四,打造开放性的发展平台。要积极促进联盟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技术交流,同时要搞好与国内、外相关组织和企业的多种形式的技术交流与合作。联盟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后,可以进一步吸收国内外其他相关企业加入,扩大联盟对我国电动车产业健康发展的影响力和带动力。

  同志们,中央企业电动车产业联盟肩负着重大责任,联盟的工作任重而道远。希望联盟各成员单位在各有关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抓住机遇,齐心协力,扎实工作,推动联盟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为我国电动车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