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

文章来源: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3-01-28

  2013年1月25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要求,总结2012年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研究部署2013年任务。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王勇,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姚增科出席会议,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黄淑和主持会议并传达了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国资委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强卫东作了工作报告。

  王勇指出,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加强中央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中央企业各级党组织、领导人员和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和自觉维护党章,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毫不动摇地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毫不动摇地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做强做优中央企业、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在坚决执行中央宏观调控、战略性结构调整、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上做出表率。要认真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清醒地看到中央企业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该改正的要立即改正,该抓的马上就抓,一抓到底,抓出成效。要对照检查、梳理问题,制定措施、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务求实效。中央企业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执行八项规定,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

  王勇强调,要全面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扎实抓好中央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一是要切实加强对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中央企业各级领导班子要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对本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情况的综合分析,加强对各级领导人员履行反腐倡廉责任情况的检查考核,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人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二是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健全与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要进一步把反腐倡廉要求融入企业治理结构,科学配置权力,强化权力制衡。要在加强国资监管和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强化权力制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健全监督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促进经营管理权力和反腐倡廉责任的统一,强化权力监督。三是要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职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及时消除害群之马。四是要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要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构,选好配强领导班子,尤其是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要优化队伍结构,把政治素质好、懂业务、会管理的人员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中,加强培养,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和人员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敢负责、勇担当,不怕得罪人,真正做到尽职履责。

  姚增科充分肯定了国资委和中央企业的反腐倡廉工作,强调要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

  强卫东在报告中全面总结了2012年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工作,明确了2013年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强调要在国资委党委的领导下,抓好综合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抓好八项规定落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增强反腐倡廉工作实效;抓好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有效履职能力,不断取得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新成效,为提高中央企业发展质量效益提供有力保证。

  中央纪委监察部、中央组织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国资委党委委员,国资委各巡视组组长,国资委副秘书长,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书记、在京中央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各中央企业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各中央企业监察室(局)主任(局长),国资委各厅局、直属机关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各巡视组副组长,各直管协会、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委属各离退休干部局、机关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等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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