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报送中央企业2012年投资完成情况和2013年投资计划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规划发展局  发布时间:2012-12-26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国资厅规划〔2012〕623号

关于做好报送中央企业2012年投资完成情况

和2013年投资计划工作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全面、系统地了解中央企业投资情况,根据《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6号)要求,请各中央企业认真做好2012年投资完成情况和2013年投资计划的报送工作。请按照本通知附件1的格式与要求,认真填报有关数据和项目内容,并结合企业实际,按照附件2的内容提供有关文字说明材料(均为一式3份),于2013年1月31日前报送我委规划发展局。

  联系人:童应安
  电话:010-63193732

  附件:
  1、 ××××公司投资情况表

  2、 ××××公司2012年投资完成情况及2013年投资计划情况说明材料(提纲)

       国资委办公厅
       2012年12月14日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