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董事会试点企业职工董事履职汇报座谈会召开

文章来源:国资委群众工作局  发布时间:2007-05-29

中央企业董事会试点企业
职工董事履职汇报座谈会召开

  2007年5月24日-25日,国资委群工局组织召开了中央企业董事会试点企业职工董事履职汇报座谈会,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王瑞祥到会并发表重要讲话。18家试点企业职工董事或工会负责人,国资委董事会试点办公室和群工局有关同志参加了座谈会。座谈会由群工局局长李学东主持。

  座谈会上,李学东首先对群工局在指导职工董事开展的有关情况及存在问题、需进一步探讨的问题作了发言。宝钢集团有限公司职工董事、工会主席汪金德做了重点发言,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职工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姚桂清等企业的同志依次结合企业和自己履职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发言,对如何做好职工董事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看法。

  最后,王瑞祥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召开这次座谈会的目的,是认真贯彻国资委董事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第7次会议精神和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李荣融关于“职工董事要依法准确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指示精神,交流职工董事参与董事会决策的工作情况和职工董事在董事会里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情况,深入探讨职工董事制度如何与法人治理结构实现有效结合的途径和措施,进一步改进、完善职工董事制度,为中央企业建立规范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进行努力探索。通过座谈了解到,各位职工董事在工作中能够勤勉敬业,积极关注企业改革发展和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深入调查研究,注重加强学习,着力提高自身素质;深入开展调研,在董事会决策时充分发表意见;主动协调沟通,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积极调查研究,探索实现职工董事依法履职的有效途径。总体看,试点企业职工董事工作顺利起步,取得了初步成效。

  王瑞祥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职工董事制度的重要意义,设置职工董事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奠定了基础、促进了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对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加强党的群众基础具有重要作用。各位职工董事在履职过程中,要突出重点,认真研究、探索、处理三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职工董事与职代会的关系。二是要处理好维护出资人权益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关系。三是要处理好落实职代会职权与董事会职权的合理划分。

  王瑞祥希望,职工董事要结合实际,不断提高的履职能力:一要加强学习,切实提高战略决策能力。二要突出重点,切实提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各项能力。三要注重实际,切实提高沟通协调能力。同时,还要求试点企业要加强研究,探索建立健全职工董事有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职工董事的沟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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