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巾帼建功”经验交流暨现场推进会   

文章来源:国资委群众工作局  发布时间:2005-09-07

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巾帼建功”
经验交流暨现场推进会

   

  9月6日,国务院国资委在广州召开中央企业“巾帼建功”经验交流暨现场推进会,总结交流中央企业“巾帼建功”活动的典型经验和做法,以社会影响面较广、工作示范性较强的窗口行业为突破口,推进此项活动的深入开展,鼓励和动员广大女职工积极为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做贡献。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王瑞祥、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甄砚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王瑞祥指出,中央企业广大女职工,是中央企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深入开展“巾帼建功”活动,有利于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增强女职工自我发展的能力,有利于促进女性发展、改善妇女的社会经济地位,有利于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王瑞祥强调,根据当前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实现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搞好中央企业“巾帼建功”活动总的考虑是,认真贯彻《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国资委监管企业女职工工作的意见》,落实《关于在中央企业女职工中深入开展“巾帼建功”活动的意见》,以建立女职工成长成才机制为保障,以女职工素质提升为主线,以实施职工素质工程为途径,充分发挥各级女工组织的职能作用,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技术技能培训、岗位练兵、创先争优等活动,鼓励女职工接受多学历、多证书、多技能、多能力的教育,全面提高中央企业女职工素质,促进女性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引导中央企业广大女职工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中央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建功立业。要力争经过3到5年的努力,使中央企业女职工的职业道德有较大提升,劳动技能有明显改进,在各级各类人才中的比例逐步提高。

  中央企业全面深入推进“巾帼建功”活动,要明确创建标准,特别是要明确和严格把握作为中央企业“巾帼建功”活动主要载体的“巾帼文明岗”和 “巾帼建功标兵”的创建标准;要着力提升女职工素质,引导和激励女职工学技术、练本领、增实力、强才干,不断提升综合素质;要务求活动实效,要融入中心、服务大局,要立足创建、重在教育,要以人为本、服务女职工。

  王瑞祥要求,中央企业要切实为 “巾帼建功”活动提供有利条件。一是要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各中央企业党委、行政领导要高度重视女职工工作和“巾帼建功”活动,加强领导,提出实质性要求,提供经费保障。二是要建立健全女职工组织。健全有力的组织,是女职工工作特别是“巾帼建功”活动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和根本保障。中央企业要根据《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女职工组织,支持女职工组织独立自主开展工作。三是要积极探索建立活动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的激励机制,是推动中央企业“巾帼建功”活动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今年底明年初,国资委党委和全国妇联将联合评选表彰中央企业“巾帼文明岗”和“巾帼建功标兵”,各中央企业要做好相应的工作准备,要大力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加强对活动的指导,扩大“巾帼建功”活动的影响力。四是要注意加强分类指导中央企业行业众多,必须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从企业的特点和实际出发,因企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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