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企业团组织开展五四运动86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国资委群众工作局  发布时间:2005-04-25

中央企业团工委文件

中企团通[2005]6号


关于中央企业团组织开展五四运动86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团委:

  今年5月4日是五四运动86周年纪念日。在全党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广泛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央企业进一步深化改革、发展壮大的形势下,开展五四运动86周年纪念活动,对于引导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发扬光荣传统,肩负历史使命,按照党的要求健康成长,以实际行动为中央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贡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团中央《关于开展五四运动86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中青电〔2005〕19号)的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纪念活动的主题

  纪念活动以“发愤学习创业  立志成才报国”为主题,通过回顾五四运动以来一代又一代先进青年在党的领导下不懈奋斗的光辉历史和建立的卓越功勋,引导和帮助广大团员青年自觉把爱国之情转化为报国之志和报国之行,坚定不移跟党走,更加自觉地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同人民紧密结合,为祖国奉献青春、为企业贡献力量的成长道路,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努力在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的伟大征程中谱写壮丽的篇章,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实践中创造崭新的业绩。

  二、关于纪念活动的安排

  要紧密围绕纪念活动的主题,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势任务的宣传教育。各级团组织要立足于服务企业改革发展大局,紧密结合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实际,针对青年关注的热点问题和企业改革发展中的难点问题,邀请有关党政领导和专家学者为青年做形势任务报告,为青年释疑解惑。通过报告会、宣讲会、座谈会等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运用生动实例,引导和帮助广大团员青年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明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引导和帮助广大团员青年正确认识国际国内形势,分清是非原则,澄清模糊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引导和帮助广大团员青年深刻认识企业的发展战略和改革目标,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统一起来,进一步坚定投身企业改革的信心和决心。要把开展形势任务教育与解决青年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关心和维护青年的合法权益,使广大团员青年能够理解改革、支持改革、齐心协力投身改革。

  2、大力加强青年思想道德建设。要加强团员青年的理论学习,坚持不懈地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筑团员青年的精神支柱,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年思想道德教育,促进团员青年思想道德素质不断提高。要结合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在党政部门的统一安排下开展教育活动。要在团员青年中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要积极开展红色旅游活动,组织团员青年到革命纪念场馆、烈士陵园、历史遗址等开展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团员青年振兴中华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增强团员青年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使广大团员青年能够倍加顾全大局、倍加珍视团结、倍加维护稳定,以实际行动为推进中央企业的改革发展贡献力量。

  3、积极引导团员青年在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实践中建功成才。要深入开展青年创新创效活动,引导和帮助广大团员青年自觉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增强服务本领;要深化“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等活动,重点开展“发扬五四精神,争做技能人才”青工技能宣传周活动,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立足岗位,增强信心,争创一流业绩;有条件的团组织要结合企业实际,开展绿色环保志愿者活动、开展保护母亲河系列活动,引导和帮助广大团员青年进一步增强环保意识,自觉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做贡献。

  4、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年文化活动。要结合企业实际和青年特点,在青年中大力倡导学习文化、创造文化、奉献文化,积极营造浓郁的青年文化氛围,深入推进青年文化行动。“五四”期间可采取开展青年读书活动,举办“青年文明号文化节”活动以及开展青年文化广场、青年文化节、青年书画展、青年文体活动等形式,推动团员青年学习成才,宣传、展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理念,丰富团员青年的文化生活。活动的组织与策划要体现青年特点,适应企业需要,要能够使活动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寓教于乐,创造具有鲜明时代特点、青年广泛参与、深受青年欢迎的“五四”节日文化。

  5、宣传表彰各条战线的青年典型。各企业团委要面向基层和生产科研的第一线,评比和表彰一批为企业改革发展作出的重大贡献和突出业绩的优秀青年典型,大力宣传他们的突出事迹、闪亮人生以及时代风貌。要通过多种形式,使青年模范人物深入一线,深入基层,深入青年,引导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为中央企业的改革发展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三、关于纪念活动的要求

  中央企业各级团组织要按照团工委的部署,在企业党委的领导下,紧密结合青年实际开展纪念活动。要求真务实,立足基层,贴近青年,讲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活动的规模要适度,注意节俭和安全。要充分利用现有团刊、企业刊物和局域网阵地,开辟专栏、专题,抓好五四纪念活动的宣传报道,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

  各企业开展纪念活动的情况,请及时报团工委。

中央企业团工委

二○○五年四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