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团工委文件
中企团通[2005]10号
关于申报“中央企业青年岗位能手”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团委: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更多的青年立足岗位,刻苦学习,勇于创造,在中央企业的改革发展实践中发愤成才,中央企业团工委决定,2005年表彰一批“中央企业青年岗位能手”和“中央企业杰出青年岗位能手”。为开展好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和评选条件
有关基本条件和申报程序请参照《关于深入开展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的意见》(中企团发[2005]7号)。
二、名额分配
各中央企业团委原则上可推荐1名中央企业青年岗位能手人选。争创青年岗位能手活动基础较好、青年人数较多的中央企业,经中央企业团工委同意,可适当增加名额。原先有“中央企业青年岗位能手”或其他省级“青年岗位能手”的企业,可申报1名“中央企业杰出青年岗位能手”人选。
三、推荐步骤
1、推荐申报(2005年5月10日前)。各中央企业团委要自下而上逐级做好推荐审查工作,并按要求填写推荐表和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一式2份,并附电子版材料),于2005年5月10日前报中央企业团工委,逾期不候。
2、审核确认(2005年5月25日前)。中央企业团工委召开评审会,以差额评选的方式评定2004年度“中央企业青年岗位能手”和“中央企业杰出青年岗位能手”。
各中央企业团委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严格把握推荐条件。要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并经同级党委同意后逐级上报,以确保推荐对象的质量。要通过团的各种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在青年岗位能手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及事迹,在青年中大力营造崇尚学习、勇于创新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周 林
联系电话:(010)63193064、63193063
传 真:(010)6319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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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100053
中央企业团工委
2005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