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组织22户企业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23名高级经营管理者

文章来源:国资委宣传工作局  发布时间:2004-06-25

国务院国资委组织22户企业面向海内外
公开招聘23名高级经营管理者

    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人才强国战略,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步伐,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吸引国际国内一流人才到国有企业任职,为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组织22户国资委监管企业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级经营管理者。

  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共有23个,其中副总经理(副总裁)职位11个: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国诚通控股公司、中国机械装备(集团)公司、中国冶金建设集团公司、中国化工建设总公司、中国恒天集团公司、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各1名;总会计师职位12个: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工艺美术(集团)公司、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中煤国际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各1名。

  本次公开招聘要求应聘者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是: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和企业国际化经营的运作方式,具有较强的创新创造能力、战略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市场应变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业绩突出;一般应具有在大型企业(包括金融类企业)或知名跨国公司高级管理职位任职的经历,或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副局级以上职位任职3年以上;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能够熟练使用中文作为工作语言,并且能够掌握和使用一门外语,熟悉计算机应用;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50周岁。

  在招聘范围上,国务院国资委根据企业特点和发展需要,分别对参加应聘的范围提出了不同要求,其中有4户企业不限国籍,其他18户企业均要求应聘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003年,国务院国资委组织6户企业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级经营管理者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聘用的7名高级经营管理者,目前正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为中央企业的改革发展勤奋工作,未录用的一些优秀人才也已纳入国务院国资委人才库。今年,国务院国资委再次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是国资委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人才工作的意见》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对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配置企业经营管理者相结合的积极探索,对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选拔方式的转变,加大市场化配置力度,努力创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新机制,逐步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以及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确保这次公开招聘工作积极稳妥、健康有序地开展,国务院国资委专门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副主任李毅中同志为组长,副主任王勇同志为副组长,22户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国资委有关厅局负责人组成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22户企业也分别成立了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协助做好有关工作。这次招聘将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考察了解、决定聘用等程序规范运作,从6月下旬正式启动,计划10月底前完成。目前,公开招聘工作已经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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