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合格标准已经确定
(2003年12月25日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
根据200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我委与人事部协商,今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已经确定。近日,人事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200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3]73号),确定《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四科试卷满分均为140分,各科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考生可以通过登陆当地人事考试部门的网站查阅考试成绩。
附件:人事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200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3]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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