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中充分发挥 中央企业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委创建 单位、五四红旗团支部模范带头作用的通知

文章来源:国资委群众工作局  发布时间:2005-10-24

中央企业团工委文件

中企团发[2005]21号


关于在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中充分发挥
中央企业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委创建
单位、五四红旗团支部模范带头作用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团组织:

  当前,在全团开展的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是共青团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全团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团的各项工作的内在要求和必要手段。为推动中央企业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五四红旗团支部在中央企业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特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要把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与深化创建“五四红旗团委”活动紧密结合起来

  中央企业各级团组织要根据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总体要求,以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企业《关于深入开展创建“五四红旗团委”活动的意见》(中企团发〔2005〕5号),进一步深化创建“五四红旗团委”活动,大力开展团建“三级联创”,通过制定创建规划,完善推进措施,建立激励机制,逐步完善基层团建整体推进机制,按照“巩固一批、提高一批、整顿一批、新建一批”的工作思路,努力实现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新的发展。要通过教育活动,认真研究、着力解决基层团组织建设、团员、团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建立健全包括团员学习教育制度、流动团员管理制度、团员评议激励制度、团干部考评制度、组织生活制度等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教育活动“增强意识、健全组织、活跃工作”的目标。

  二、要充分发挥中央企业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五四红旗团支部在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中央企业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五四红旗团支部是中央企业各级团组织的优秀代表,在中央企业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中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围绕主线,紧扣主题,努力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实践活动,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为广大基层团组织作出表率。中央企业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要切实担负起领导下属团组织开展教育活动的职责,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通过建立教育活动联系点、督促检查等措施,推动基层团组织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

  中央企业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五四红旗团支部在开展好本级团组织教育活动的同时,要先进带后进,每个团组织至少联系一个基础薄弱、软弱涣散的同级团组织开展教育活动并且负责到底,帮扶后进团组织开展好教育活动。

  中央企业团工委将把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作为评选表彰中央企业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重要依据。各中央企业团组织要切实加强对下属企业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五四红旗团支部开展教育活动的指导,选树先进典型,努力使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成为党团组织和广大团员的满意工程。

  各中央企业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五四红旗团支部帮扶团组织开展教育活动的情况,请及时报中央企业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国务院国资委办公楼1406室,中央企业团工委,邮政编码:100053

  联 系 人:王  巍、李大伟

  联系电话:(010)63193065、63193070

  传  真:(010)63193024

  电子邮箱:guoziwei1406@163.com

     中央企业团工委

     二○○五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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