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央 企 业 团 工 委
文 件
中央企业青年联合会
中企团发[2005]11号
关于开展首届中央企业青年“走出去”战略
(杰出)贡献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团委、青联委员:
党的十六大提出要把实施“走出去”战略作为开创新局面的重点,确定实施“走出去”战略是对外开放新阶段的重大举措。中央企业是实施“走出去”战略的主体,今年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提出要进一步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参与国际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并要求加强对涉外机构和境外企业的管理和协调。中央企业在境外的子企业、办事机构和工程单位共有2000多家,职工中大多是青年。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国资委的要求,团结凝聚在涉外战线工作的广大青年,服务中央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经国资委党委同意,中央企业团工委、青联将于今年开展首届中央企业青年“走出去”战略(杰出)贡献奖评选活动。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服务中央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树立并宣传表彰一批具有精湛业务能力和全球眼光,熟悉国际商务文化,通晓国际规则的高素质青年人才,引导、激励从事涉外工作的广大青年,进一步推动中央境外企业和涉外机构的规范管理,充分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发挥中央企业的比较优势,不断增强在国际相同行业和领域的控制力,提高国际竞争力,为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评选活动的组织方式
中央企业青年“走出去”战略(杰出)贡献奖评选活动由中央企业团工委、中央企业青联主办。评选活动设立办公室,作为工作联系和办事机构,处理评选活动的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中央企业青联秘书处。拟聘请有关中央企业负责人,国资委、外交部、商务部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以及有关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评委会负责制定和审议评选细则,开展评选工作。
三、评选范围及基本条件
评选活动每两年开展一次。评选活动办公室将根据各企业申报情况,按照业绩优先的原则,择优评选10名中央企业青年“走出去”战略杰出贡献奖,若干名中央企业青年“走出去”战略贡献奖。
参评对象和基本条件拟定为:
(一)年龄在39周岁以下(196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在中央企业连续工作两年以上;
(二)在境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或累计涉外工作三年以上;
(三)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立场坚定,积极投身开放实践,认真贯彻国家外交政策和各项法规;
(四)坚持祖国和民族利益至上,很好地维护了国家和企业利益。代表中央企业在国际市场开拓(包括国际贸易、国际工程设计投标、涉外建设工程承包),境外经济合作项目管理,涉外法律事务及谈判等工作中,勇挑重担,赢得了市场,树立了企业形象,维护了国家利益,获取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五)品德高尚,学习勤奋,业务精湛,勇于创新,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尊重所在国家的文化风俗。
四、申报和评选程序
在各企业党委(党组)的领导下,各中央企业团委具体负责人选的推荐和申报工作。原则上,每一户有涉外机构和境外子企业的中央企业申报名额为1名。在涉外业务广泛、工作量大、涉外职工较多的企业,名额适当放宽。
(一)申报阶段(7月15日—8月25日)。按照自下而上,事迹第一的原则,各中央企业团委或中央企业青联委员可提出推荐人选,经中央企业党委(党组)同意后,填写《中央企业青年“走出去”战略(杰出)贡献奖申报表》并附3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一式15份),报活动办公室。
(二)确定候选人阶段(8月26日—9月15日)。评委会将根据申报情况,研究确定正式候选人。
(三)公示阶段(9月16日—9月23日)。候选人情况将在国资委网站上进行集中公示,同时分别在各自工作单位和中央企业网站上公示,广泛征求中央企业各级团组织和广大青年的意见。
(四)评定阶段(9月24日—11月15日)。根据公示情况,评审确定获奖人员名单,并通过适当形式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开展中央企业青年“走出去”战略(杰出)贡献奖评选活动是中央企业共青团和中央企业青联服务中央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举措,各中央企业团委和青联委员,要从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青年人才,推进中央企业的改革发展的战略高度,热情关心、积极参与,认真做好此项工作。要认真向党委(党组)汇报,广泛了解本企业涉外商务情况,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认真征求人选所在企业党政领导和广大青年的意见,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做好人选推荐工作。
(二)要明确重点。在人选推荐过程中,要重点将那些具备较高知识水平,忠诚于企业,精通国际规则,熟悉国际商务文化和相关国家文化风俗,擅于开拓国际市场,能有效把握机遇、化解风险,为企业创造了良好经济效益的贸易、管理、科技和法律方面的青年人才,特别是长期驻外,在生活工作条件艰苦的地区涉外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项目)合作开发中,不畏艰难,甘于奉献的一线青年列为推荐重点。
(三)要扩大宣传。要广泛借助企业现有媒体,大力宣传在中央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中涌现出来的优秀青年典型的模范事迹,宣传他们坚持祖国利益至上的崇高品质;面向世界,努力学习和掌握国际理念、先进技术,吸取各国先进文化的开阔胸怀;开拓进取,不畏艰难的拼搏精神,努力创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人尽其才的良好氛围。激励更多的青年积极投身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在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实践中,发奋成才,再创佳绩。
活动办公室通讯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国务院国资委办公楼1406室中央企业青联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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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 巍
中央企业团工委
中央企业青联
二○○五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