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福兴书记出席部分中央企业
不良资产管理效能监察工作座谈会
7月11—13日,国资委纪委和驻委监察局组织部分中央企业分四次召开了不良资产管理效能监察工作座谈会。26家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负责人在会上分别介绍了2006年开展不良资产管理效能监察工作的主要做法、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贾福兴书记于7月12日出席了第二次座谈会,在仔细听取了参会企业发言后指出,各中央企业认真贯彻国资委去年10月在北京召开的“中央企业不良资产责任认定和处理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重视不良资产管理,健全组织,建立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稳步推进不良资产管理工作,工作进展顺利。各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按照国资委纪委和驻委监察局的要求,同步开展不良资产管理效能监察,工作已全面展开,虽然时间不长,但有的企业已经摸索到了一些好方法,见到了成效,开局较好。
贾书记强调,从当前情况看,虽然中央企业在加强不良资产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不良资产管理工作和同步开展的效能监察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发展也不平衡,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为:一是部分企业对开展不良资产管理效能监察工作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个别企业将不良资产管理工作片面理解为“一核了之”的销账和销案,没有把不良资产管理工作作为企业挖潜增效的有效途径,没有把开展不良资产管理效能监察工作作为强化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来认识;二是一些企业对不良资产管理效能监察工作的责任不够明确,特别是个别二级以下企业的领导责任还没有完全到位;三是有的企业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工作刚刚启动,还存在畏难情绪,工作力度也不够大;四是有的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组织协调作用还不明显,工作不够深入,力度不够大,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贾书记就进一步做好不良资产管理效能监察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企业各级负责人要从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不良资产管理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切实加强不良资产管理工作,提高资产质量和资产运行效率。二是各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对效能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开展不良资产管理效能监察,督促企业规范不良资产管理,并不断通过强化管理,堵塞漏洞,促进建立企业不良资产管理和防范机制,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三是企业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继续按照国资委纪委今年初下发的《关于在中央企业开展不良资产管理效能监察的通知》(国资纪发[2006]2号)文件精神,深入组织开展不良资产管理效能监察工作,将纪检监察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紧紧围绕不良资产管理、落实不良资产责任认定和处理工作,继续深入、扎实地开展不良资产管理效能监察。四是不良资产管理效能监察工作要突出“一个重点”,抓好“四个关键环节”,即要始终把握监督检查各级经营管理者履行不良资产管理职责行为的正确性这个重点,认真检查不良资产管理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和时限性,及时防止和纠正企业不良资产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要紧紧抓住责任环节,监督检查不良资产管理责任是否落实;抓住制度环节,监督检查不良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执行是否严格;抓住处置环节,监督检查不良资产处置工作是否规范、高效;抓住追究环节,监督检查不良资产责任认定是否到位,过错责任是否得到追究。五是要探索有效方法,狠抓工作落实。要注意研究不良资产管理效能监察工作的有效方式,不断提高监察建议的质量;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各相关业务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不良资产的管理力度;要加强督促检查,保证把效能监察工作抓实、抓好;要通过效能监察督促企业各级负责人和相关部门做到管理责任到位、工作制度健全、资产处置规范、处置收入进账、销案符合规定、责任认定和追究工作扎实、整改措施落实,真正建立起不良资产管理的长效防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