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毅中在中央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文章来源:国资委纪委  发布时间:2005-01-27

惩防结合、强化监察、廉洁从业
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在中央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5年1月25日)

国资委党委书记  李毅中

同志们:

  前不久中央纪委召开了五次全会,胡锦涛总书记作了重要讲话,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强调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改革的精神,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力度。吴官正同志的工作报告全面部署了各项任务,对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委党委决定召开这次工作会议,主要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吴官正同志工作报告的部署,研究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深化中央企业改革的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加强和改进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在昨天的会上,丹华同志作了工作报告,昌智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刚才荣融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我完全赞成。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坚定信心,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刚刚过去的2004年,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扎实推进,中央企业加快改革、经济效益大幅提高、改革成果初步显现的重要一年。与之相适应,中央企业党的各项工作包括领导班子建设,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得到了改进和加强,实效进一步提高。

  一是要充分肯定中央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取得的成效。多年以来,中央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败是有成效有基础的,有效遏制了腐败的滋生蔓延,总体上做到了依法经营、廉洁从业。国资委成立后,由于建立了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体制,对中央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得到明显加强,这为从体制机制上遏制腐败现象提供了有利条件;国资委党委的成立,加强和改进了中央企业党建工作,对反腐倡廉、综合治理起到了重要作用;国资委纪委和各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形成了比较健全的监督机制和整体合力。从工作格局上看,中央企业积极探索构建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着力推进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效能监察和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等重点工作;加强理论研究,深化对新形势下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性的认识等,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深化企业改革发挥出了积极作用。从监督机制上看,随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中央企业内部各种监督的进一步加强,监事会制度的进一步健全完善,使预防和惩治腐败关口前移;企业外部包括出资人的监督日益强化,有力加强了对中央企业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总之,在大型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党的建设基础比较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比较高、经营管理制度比较实、监督制约机制比较严,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的总的形势是好的。对此,我们应予充分肯定,进一步增强搞好中央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信心。

  二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确实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扩大对外开放的过程中,由于市场经济规则不健全,秩序不规范;由于现代企业制度不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由于一些错误理论的干扰和腐朽思想的侵蚀;由于我们一些同志放松了自我要求和约束,在我们的队伍中,包括领导人员中还存在不少突出的问题。比如一些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对搞好国有企业缺乏信心,党员意识淡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松懈,难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少数党员领导人员执政意识淡薄,全局观念不强,脱离职工群众,不能正确对待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企业长远利益;有的在企业改制、产权转让、资本运作中存在暗箱操作、低估贱卖等不规范行为,甚至出现内外勾结、隐匿转移侵吞国有资产的现象。但是,随着国务院国资委和地方国资委的成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加强,这种现象已经得到有效遏制。

  对这个问题社会上有不同的看法。有的把少数国有企业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中出现的腐败问题扩大化,甚至以偏概全,扭曲了国有企业的主体形象,认为国有企业没有希望,这不符合事实。中央企业是产业工人最为集中、工人阶级性质表现最为突出的经济组织,中央企业的职工群众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中央企业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职工群众始终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国有企业改革攻坚破难的考验面前,始终以国家利益为重,表现出了工人阶级应有的觉悟和先进性。中央企业的绝大多数领导人员是好的,绝大多数职工是好的,他们为企业的改革发展爱岗敬业、艰苦奋斗,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奋力拼搏、甘于奉献,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中央企业的改革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这方面的感人事迹、生动事例,举不胜举。在青藏铁路、三峡工程、西气东输、神舟五号等国家重大工程建设中以及在抗击非典、实施宏观调控等重大考验面前,充分显示了中央企业的中流砥柱作用,体现了中央企业广大干部职工的奉献精神和高尚品质。一大批政治强、素质高、懂经营、会管理的优秀人才集聚在中央企业。事实证明,中央企业的作风是优良的,对社会是负责任的,对国有资产是爱护的,对党和人民是忠诚的,这是主流,是本质,必须充分肯定。

  同时,我们必须正视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不符合中央企业体现先进生产力、先进企业文化的要求,不符合职工的长远利益根本利益,也与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相背离,影响和阻碍中央企业的改革发展,必须下大力气,严肃查处,认真整改,从源头上治理,从机制上铲除。中央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也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加强和改进,特别是在新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下,与之相适应的纪检监察工作许多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监督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各监督主体在形成合力方面做得不够;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与形势任务不相适应等。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吴官正同志的报告,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增强信心,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切实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为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把握实质、结合实际,抓紧建立健全中央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科学总结反腐倡廉的经验,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战略高度,提出了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最近党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明确了惩防体系建设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实施纲要》提出,惩防体系建设主要目标是,到2010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惩防体系建设必须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坚持科学性、系统性、可行性相统一,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实施纲要》对全党在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以及充分发挥惩治的重要作用等方面都进行了明确的指导,对惩防体系建设任务的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

  中央企业各级党委和领导班子要坚决贯彻党中央的战略部署,把惩防体系建设作为一项事关企业改革发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政治任务,按照《实施纲要》的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企业党委书记要负总责,行政领导和纪委书记要协助具体落实。要纳入到企业改革发展的战略规划中,列入企业党委和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贯彻意见,落实措施,明确责任,搞好组织协调,强化指导检查,扎扎实实地向前推进。

  一要结合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际,进一步促进企业规范改制,产权有序流转。国有企业改革仍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处于攻坚破难阶段,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并没有解决。其中之一是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远没有完成,要加快中央企业的股份制改革。针对改革中存在的不规范状况和违规违纪现象,需要我们抓紧完善各项相关配套政策,规范用权行为,健全内控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和对风险的监控防范,健全重大改革决策科学民主制度,防止出现违反规定和国有资产监管程序的问题。要有重点地加大对企业重组改制、产权流转、资本运营中侵吞国有资产和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保证企业改革健康推进。

  二要结合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存在问题的实际,进一步改善企业改革发展环境。要正视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问题和差距。如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权力制衡、监督制约和风险防范措施还显得滞后,在一些企业和不少方面还存在着产生消极腐败的条件;少数企业领导人员责任意识淡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一些企业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有的企业领导人员在廉洁从业上难以起到应有的带头表率作用;一些企业对纪检监察机构配备的力量薄弱,组织协调职能发挥不够,有的工作措施乏力,工作效果不明显;有些企业党组织对职工群众的凝聚力不够,执行力不强,有的甚至软弱涣散,等等。要结合企业实际,结合对中央办公厅转发的《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的学习贯彻和检查落实工作,既要立足当前,认真查找和抓紧解决好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影响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广大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又要着眼长远,着力解决好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障碍,切实加强改进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创造更加积极有利的环境条件。

  三要结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实际,健全内部监督、接受外部监督,依法经营、规范诚信。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监督、审计监督、法律顾问制度、纪检监察监督、监事会监督和职工民主监督,特别要加强对经营决策、产权交易、资金运作、物资购销、工程项目等企业管理关键环节的监督,形成用制度规范权力运作、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内部制衡和监督机制。企业党组织要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积极改进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方式,不断实践和探索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内容、程序和有效途径,提高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本企业贯彻落实的能力。企业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党委成员和基层党组织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使他们充分发挥表率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企业要主动接受和正确应对外部的出资人监督、行政监督、法律监督、市场监督和社会监督,并积极增强各种监督力量的有机配合,提高各种监督方式的公开程度,发挥各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既要强化经济责任,逐级落实经营责任和任期目标,也要主动承担应尽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树立中央企业规范诚信的品牌形象,实现企业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四要结合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的实际,促进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与市场化选聘人才的机制相结合,坚持和完善正确的用人导向。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加快建立现代企业选人用人新机制,是关系企业发展的根本大计。如果在用人导向上不能全面贯彻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用人不当将会挫伤广大员工的积极性,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党组织要按照“确定用人标准、研究推荐人选、严格组织考察、完善评价体系、加强监督管理”的原则正确履行职责,积极探索把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与市场化选聘人才的机制相结合的有效方式。针对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经营管理者、科技人才、思想政治工作者和高技能人才的特点和要求,建立健全以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和选用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及时发现和大胆使用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优秀人才,坚决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要建立健全有效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业绩考核制度,为各类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加快形成各类人才在中央企业潜能得以竞相迸发、才干得以全面施展、作用得以充分发挥的良好局面。

  三、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深化效能监察,加大查处力度,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和质量,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是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具体体现。企业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工作,要始终突出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这一要求,抓准关键环节,加强薄弱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实际效果。

  (一)深化效能监察工作,防止效益损失和资产流失,提升企业控制能力。效能监察工作对于企业加强内部监管、提升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取得了初步成效,得到企业领导肯定,受到职工欢迎,是纪检监察工作融入企业经营管理的有效途径,也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不断增添新的活力,要进一步抓好深化和提高。效能监察要抓住生产经营的重点环节,抓住企业改制、产权转让、资本运作中的重大事项。要注重分析造成效益损失、资产流失的原因和教训,也要总结严格监管、防范风险的做法和经验,继续加强中央企业间的工作交流,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推动工作。从中央企业过去清查出来的在经营管理、财务资产中存在的问题看,除客观和历史原因外,主要是财经纪律松弛、投资决策失误、风险管理薄弱,以致造成重大损失,很大程度上在于内控机制缺失、监督管理不力。效能监察应当督促企业深刻总结经验和教训,健全财会制度,严格财经纪律,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建立风险管控体系,及时发现和堵塞漏洞,加强财务、审计监督,建立企业资产重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从源头上防止出现经济效益的损失和国有资产的流失。

  (二)加大查处案件力度,坚决惩处腐败,保证国有资产安全。近年来,中央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了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突破了一批重要案件,有效地遏制了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但是由于企业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完全解决,产生消极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这些违纪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企业的利益和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而且影响了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影响了企业的稳定。

  要重视中央企业的案件检查工作,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着重查办在企业改制、资产重组和产权交易、生产经营和资本运营过程中的案件。在案件检查工作中要注意四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企业党委要加强对案件检查工作的领导,要有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纪检监察机构要搞好组织协调,集中力量、加大力度突破大案要案。第二,要准确把握法律法规、纪律条规和政策规定,增强办案能力,提高办案质量。第三,要注重对重大案件深入剖析,研究案发特点、查找原因、把握规律,分析倾向性问题,提高案件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第四,要注重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针对经营管理中的漏洞,认真整章建制,促进企业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监督机制,以惩促防,实现源头防范。通过认真查处,惩治腐败、警示世人。

  四、忠于职守、规范行为,树立和弘扬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奋发有为的主流形象

  为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维护出资人利益,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和国务院国资委于2004年12月联合颁布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若干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针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新问题,结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新要求,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作了规范;是新形势下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加强自身作风建设,正确处理权力、地位和利益关系的基本行为准则;是企业领导人员接受监督以及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的标准。《若干规定》是在过去有关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度化和条理化,体现了中央对国有企业的重视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关爱。要认真研究国有企业如何加强预防腐败工作,使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犯错误、少犯错误,研究如何提高及时发现和阻止纠正企业领导人犯错误的能力。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要自勉自励、对照执行,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一是要努力创建“四好”班子,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成果体现到始终坚持国有企业改革的正确方向、不断发展壮大国有经济上来。创建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四好”领导班子,是今年中央企业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要以《若干规定》的贯彻执行来促进“四好”班子的创建。进一步增强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业绩观,增强党员宗旨意识和为职工群众服务的本领,切实改进作风,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广泛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实现各项工作新的进展。我们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就要落实到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上来,体现到牢牢把握国有企业改革的正确方向上来,兼听则明而不盲从迷惑,奋发有为而不畏难消极,积极推进企业改革发展。

  二是企业领导人员要进一步规范从业行为,提高职业素质。贯彻落实好《若干规定》,对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较高职业素质的企业家具有导向性作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依法经营、廉洁从业、诚实守信;应当忠实维护国家利益和国有资产出资人利益,禁止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产权;应当忠实履行职责,正确行使经营管理权,禁止谋取私利、损害国家、企业利益;应当增强民主管理意识,严格执行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不得侵犯职工合法权益;应当规范职务消费行为,不得奢侈浪费。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组织考察和经营业绩考核,要把遵守廉洁从业规定的执行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若干规定》的具体意见,修改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三是企业领导人员要自觉接受监督,规范自身从业行为。搞好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既要开展示范教育,积极宣传清正廉洁、勇于改革的模范人物,鼓励、支持和保护企业领导人员改革创新、严格管理的积极性;又要深化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腐败案例,坚决纠正违纪违法现象,清除腐败分子。既要强调领导人员加强自律,树立廉荣贪耻的观念,培养高尚的操守;也要强调领导人员自觉接受外界监督的他律,创造出对企业领导人员真情爱护、真心帮助、真正监督的良好氛围和有效机制。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坚持走群众路线,是集中民智、群策群力的有效方法,也是企业领导人员不犯错误、减少失误的重要保证。多一份监督,多一些清醒,少一点失误。企业领导人员要正确对待外界的各种监督,经常听取来自党员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批评监督,自觉服从出资人监督、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在积极接受各方监督中规范自身行为,做到从业清廉。

  借此机会,我强调一下中央企业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工作。国资委党委根据中央精神和要求,下发了《关于在中央企业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中央企业要深刻理解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按照党中央的总体部署和原则要求,结合国资委党委的工作安排和中央企业的实际,把先进性教育活动抓紧抓实。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加强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是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应有之意,二者是统一的。廉洁从业是企业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人员先进性的集中体现。通过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对于促进企业领导人员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始终保持先进性,对于推进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都具有重要意义。中央企业的广大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的要求,忠实履行党员的各项义务,切实做到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实践中始终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中央企业各级领导人员,肩负着党和国家的重托,必须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把维护出资人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放在首位,正确运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做到勤勉诚信、廉洁从业。要针对自身和企业领导班子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加强整改,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起到带头和表率作用。中央企业纪检监察人员担负着加强反腐倡廉、促进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保证国有资产安全的重要使命,要有坚定的党性原则、刚正不阿的道德品质和敢于同侵害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以及职工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的意志和勇气,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这是纪检监察人员先进性的集中体现。要注重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努力使自己成为适应企业改革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人才。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通过扎实工作和不懈努力,进一步完善中央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促进中央企业廉洁从业,开创中央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局面,为推进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加强改进中央企业党的建设,为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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