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地方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国资委规划发展局  发布时间:2006-02-23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国资厅规划[2006]47号


关于开展地方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
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是进一步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增强国有企业活力的战略举措。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今年初召开的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各地要结合国家和地方‘十一五’规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制定,研究制定各地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规划”。目前,不少省市国资委已着手开展这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果,有的省市已编制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了明确的工作思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六届三中、五中全会精神,完成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明确的工作任务,请你们结合当前面临的经济形势、机遇和挑战,在认真分析当地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理清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工作思路,明确国有资本重点进入的领域和调整、重组重点及实现途径,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和政策建议。

  我委将在各地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规划思路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全国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总体思路,以指导全国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工作。

  请你们按要求抓紧开展工作,于2006年8月底前将编制完成的《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规划纲要》一式3份报送国务院国资委规划发展局;工作起步早、已编制完成《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规划纲要》的省市国资委,请及时将现有材料按要求报来。

  联系人:童应安  蒋晓红

  电  话:010-63193732  63193184  63193541(传真)

  附件:《XX省、区、市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规划纲要》(参考提纲)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二OO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XX省、区、市国有经济布局
和结构调整规划纲要

(参考提纲)

  一、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现状

  (一)发展现状。

  概况:资产总额、国有资产总量、企业数量、从业人员数量及优势行业、产品和实现利润、税收等分析。(注:有条件的省、区、市,数据情况要求涵盖省、区、市及以下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监管的国有资产,如有可能,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规划要考虑上述各级国资委监管的国有资产)

  1.“九五”、“十五”期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进展。

  2.国有经济分布及地位作用。(行业分布和优势产业、产品分析、大企业集团作用)

  3.国有经济结构状况。(企业股权结构、组织结构分析)

  ……。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行业分布、股权结构、组织结构、产品结构、运行机制、经济效益、政策环境、历史包袱等问题)

  二、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调整目标。

  三、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重点

  (一)国有资本集中投入的领域及途径。

  (二)加快调整、重组和退出的领域及途径。

  ……。

  四、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措施

  (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

  五、相关政策建议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