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职代会制度建设第五次研讨会在京召开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王瑞祥出席会议并讲话
2月2日下午,国资委在北京召开了中央企业职代会制度建设第五次研讨会,研究讨论《关于建立和完善中央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九稿。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王瑞祥出席会议并讲话,国资委法规局、分配局、研究室等有关厅局,全总民主管理部等部门负责人和部分《职代会制度指导意见》起草小组成员参加了研讨会。会议由国资委群工局局长李学东主持。
王瑞祥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建立和完善中央企业职代会制度是企业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党的群众工作,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建设企业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谐稳定的坚实保证;是贯彻《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应有之义;是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强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机制建设的主要途径。
会 场
王瑞祥指出,从2006年初成立《职代会制度指导意见》起草小组以来,起草小组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谨细致的作风,围绕起草出台《职代会制度指导意见》这一根本任务,进行了大量认真细致的工作。先后9易其稿,征求了70多户中央企业工会、部分省市总工会、有关大学教授、法律专家、45户中央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部门,以及国资委16个有关厅局和全国总工会民主管理部的意见,召开5次研讨座谈会。目前第九稿已经接近成熟,基本定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基本完成任务,这是大家的心血和劳动智慧的集体结晶和具体体现。
王瑞祥指出,参加本次研讨会的同志们层次高、专业性强,有权威性、代表性。大家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政策性、操作性都很强,对于修改、形成第十稿具有重要作用。他希望,起草小组要根据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尽快修改完成第十稿,听取与会同志的意见后,最终定稿,报国资委党委审定。
王瑞祥要求,群工局要认真研究《职代会制度指导意见》印发后,如何进一步推动职代会建设,要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要在职工代表培训、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上下功夫。各中央企业要抓好学习贯彻落实《职代会制度指导意见》的各项工作,加强宣传和组织培训工作,结合实际研究企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已经建立集团职代会制度的企业,要在落实职代会职权、完善职代会程序上下功夫;尚未建立集团职代会制度的企业,要尽快建立集团一级职代会制度。
会议期间,起草小组对《职代会制度指导意见》第九稿的修改情况进行了说明,与会同志针对第九稿进行了积极讨论。与会同志一致认为,《职代会制度指导意见》第九稿层次清晰、论述充分、结构合理、语言精炼、措施有力,政策性、法理性和适用性强,很好地实现了预设的目标。尽快出台《职代会制度指导意见》,对于中央企业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中央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