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 国资委新举措培养高技能人才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05-09-02

国资委 新举措培养高技能人才

  “34家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试点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可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5%提取,其中用于高技能人才培训的经费应不少于30%。”在国资委日前于厦门召开的中央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会议上,国资委副主任王瑞祥这样表示。

  这个政策是国资委针对企业对职工培训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制定的。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抽样调查显示,目前我国企业人均培训费仅为1.67元,技能劳动者培训费占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比例。

  为了保证按时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国资委还要求央企建立职工教育经费使用监督机制。每年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方案,要纳入集体合同,经职代会审议后通过,当年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情况,职业技能等级培训、鉴定和晋升情况等都要向职代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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