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工局组织召开中央企业“巾帼建功标兵” 和“巾帼文明岗”评审委员会会议

文章来源:国资委群众工作局  发布时间:2006-02-15

群工局组织召开中央企业“巾帼建功标兵”
和“巾帼文明岗”评审委员会会议

  2006年2月9日,国资委群工局在京组织召开了中央企业巾帼建功标兵和巾帼文明岗评审委员会会议,国资委副主任王瑞祥出席会议并讲话。评审会由群工局局长李学东主持。

  2月9日全天,由王瑞祥同志担任组长,李学东同志担任副组长,委内有关厅局负责人、部分中央企业工会负责人和群工局有关处室负责人共同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中央企业巾帼建功标兵和巾帼文明岗进行了评审。会议听取了群工局对推荐情况和初审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讨论和咨询。各位评委在认真审阅推荐申报材料的基础上,对初审工作组的初审结果及拟表彰建议名单进行了认真审核,并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产生了拟表彰的中央企业巾帼建功标兵和巾帼文明岗名单。

  这次评审会的前期工作主要有:一是下发了通知。2005年10月31日,国资委党委和全国妇联向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下发了《关于评选表彰中央企业“巾帼建功标兵”和“巾帼文明岗”的通知》(国资党委群工〔2005〕138号),就评选表彰工作做出了安排和部署。各中央企业根据通知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严格把关,择优推荐。二是组织了初评。群工局研究制定了《中央企业巾帼建功标兵、巾帼文明岗评选初审工作方案》,根据初审工作方案和王瑞祥同志的批示精神,2006年1月16日至19日,由巾帼建功活动工作基础较好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等5家中央企业,抽调政策理论水平较高、综合分析能力较强、先进评选工作经验较丰富的11名工作人员,与群工局有关人员组成的中央企业巾帼建功标兵、巾帼文明岗评选初审工作组,进行了为期3天的初审工作,提出了初步评选建议名单。

  在这次评审会上,各位评委还就审看巾帼建功标兵和巾帼文明岗事迹材料的情况进行了交流,分析了特点,畅谈了体会,对进一步深入开展中央企业“巾帼建功”有关活动提出了积极的意见和建议。王瑞祥同志对评委的辛勤工作进行了肯定,对评审情况进行了总结,他指出,这次中央企业巾帼建功评选表彰是国资委第一次开展这项工作,很有意义,既是对前几年女工工作成果的一次检验和展示,也是对下一步女工工作很好引导和推动。下一步要做好五项工作:一是要尽快形成评审报告,报党委审批;二是要认真做好表彰准备工作;三是对各位评委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提出措施和方案;四是要充分运用好评审结果,大力宣传先进事迹;五是要认真总结评选表彰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最后,李学东同志感谢王瑞祥同志提出了希望和要求,感谢各位评委的辛苦努力,要求群工局全体同志要认真贯彻王瑞祥同志的讲话精神,认真做好中央企业巾帼建功各项工作,促进中央企业女工工作的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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