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政策法规工作进展情况
政策法规局副局长 周渝波
(2007年3月22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这次座谈会主要是落实荣融、淑和同志的指示精神,总结交流我委政策法规工作经验,座谈讨论2007年的工作。淑和同志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今天亲自出席会议听取大家意见,并将对全委政策法规工作做总结讲话和重要指示。下面,我先就政策法规工作进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立法,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建设取得显著成绩。
一是制定了98件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条例》为依据,截止到去年底,我委已出台规章17件,规范性文件80件。其中,统评局在统计评价、清产核资等方面制定规章8件、规范性文件19件,产权局在产权转让、资产评估、股权分置等方面制定规章2件、规范性文件18件,法规局在企业法制和地方国资监管方面制定规章3件,规划局在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等方面制定规章2件、规范性文件6件,考核局在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方面制定规章2件,分配局在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企业年金制度等方面制定规范性文件11件,改革局在规范国企改制、董事会试点等方面制定规范性文件9件,企干一局、二局在企业负责人管理方面制定规范性文件4件,群工局在中央企业统战工作等方面制定规范性文件4件,纪委在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制定规范性文件3件,办公厅制定规范性文件2件,党建局制定规范性文件2件,宣传局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外事局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
二是法律法规起草取得了积极进展。四年来,我委作为起草副组长单位或主要成员单位,参与了国有资产法、物权法、公司法、破产法、科技进步法、能源法、融资租赁法等7部法律的起草修订工作。目前,公司法、破产法、物权法已经颁布,国有资产法等正在加快论证起草。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公司法的修订颁布,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暂行条例的一些内容需要修订完善。为此,监事会工作局牵头起草修订了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今年将提交国务院常委会审议。产权局、统评局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条例进行了调研论证,有关起草工作也逐步展开,同时加强了与之衔接配套的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
三是协调办理了大量法律法规办件。四年来全国人大及其专门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和有关部委送我委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办件有400多件次。其中大部分办件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密切相关,如反垄断法、军工设备设施监管条例、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有关厅局对这些办件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立法修改建议和协调意见。
二、加强决策的法律论证,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逐步提高。
一是加强决策过程的法律论证,依法批准决定中央企业重大事项。如考核局、产权局、统评局、规划局、改革局、改组局、分配局、企干一局、二局等厅局,在批准决定中央企业章程修改、产权转让、改制重组等重大事项过程中,严格依照公司法和条例规定的权利和程序规范决策,做到了行权有依据,决策按程序,注意征求法律审核把关意见。企业改革局、改革组在审核中央企业改制重组方案时,明确要求企业出具法律事务机构或法律顾问、社会律师的法律意见书。
二是认真协调重大法律纠纷案件,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截至到去年底,中央企业报请我委出面协调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270件次,涉及中央企业110家,直接涉案金额300多亿元,间接涉案金额超过500亿元。为此我委制定了《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经多次协调由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依法妥善处理中央企业在深化改革过程中发生的民事纠纷案件的通知》,为依法规范协调企业案件提供了依据。根据荣融主任、淑和副主任等委领导的批示精神,产权局、统评局、改革局、改组局等和法规局一道,对上述纠纷及时与司法系统协调;有些案件既涉及个人又涉及企业,国资委纪委与法规局积极进行沟通配合,通过上述共同努力,一些重大案件得到比较完满解决,直接挽回经济损失75亿元。
三是加强法规实施的监督检查,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依法进行指导和监督。在委领导的直接领导下,产权局、改革局与有关部门多次联合行动,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暂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和督查,取得明显效果。
四是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依法规范行权履责行为。根据中纪委、监察部关于清理行政审批的要求,委内各厅局统一对涉及的许可事项进行了清理。同时,还加强了政务公开工作,建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通过建章立制,规范公开透明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作逐步加强。
三、积极推进企业法制,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和防范法律风险的内部机制初步形成。
一是中央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推动力度不断加大。我委组建不久就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暂行条例 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制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在企干一局印发的《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职务名称表》中,明确将企业总法律顾问列为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任后备案干部。2004年我委明确提出国有重点企业法制建设三年工作目标,即争取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所有中央企业和省属国有重点企业普遍建立法律事务机构,其中在53户中央大型企业和其他具备条件的部分中央企业、部分省属国有重点骨干企业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同时发布了《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2006年受11户中央企业委托,企干一局、二局组成招聘办,第一次组织中央企业公开招聘总法律顾问,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反响。2006年考核局修订《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明确将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备案、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企业自主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纳入业绩考核范畴。今年初,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央企业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后,企干一局又及时与未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的企业进行联系,加大督促力度。
二是以总法律顾问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组织体系初步形成。截至到目前,159户中央企业中,已设立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有119户,占73.91%,比国资委成立之初上升了22.38%。其中53户中央大型企业中,已实行总法律顾问制度的有38户,占71.70%,比国资委成立之初增加了24户;其他中央企业已实行总法律顾问制度的还有9户。中央企业中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人员由国资委成立之初的8700人增加到目前的10200人,人员整体素质在不断提高。从全国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和后备力量看,经过 6次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目前已有5万多人获得了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全国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人员已达10万余人。
三是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逐步建立。2005年我委举办了国有重点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国际论坛。2006年召开了中央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工作会议,中央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参加,荣融主任、淑和副主任亲自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会议还第一次表彰了中央企业十大优秀总法律顾问、十大优秀法律顾问和121名法律事务先进工作者。目前多数中央企业普遍加强了重大决策前以法律论证和审核把关为主要内容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建立了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和事后补救为辅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四、深入开展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和管理指南研究,依法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措施进一步明确。
2005年国务院启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制定工作,吴仪副总理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淑和副主任是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分工,我委负责牵头“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和管理指南”专题研究工作。根据荣融主任指示,我委成立由淑和副主任任组长、法规局和规划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专题研究领导小组,委外有6个部门作为责任单位,30多家重点企业和大专院校的近200位专家参与了研究。通过一年多大量的调研论证,初步摸清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的现状和问题,深入分析了国内外企业知识产权形势,研究提出了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措施保障以及我国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指南。吴仪副总理对企业专题研究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今年2月6日国家知战办顺利召开了本专题结题评审会议,为推动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应用、管理与保护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五、积极开展普法,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的“合规文化”在国资委系统逐步形成。
去年,法规局、宣传局、办公厅、人事局、管理局、机关党委等厅局还对10多个地方国资委和20多家企业进行了普法调研验收,对中央企业系统278个先进单位、304位先进个人和地方国资委6个先进单位、29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同时,成立了 “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分别印发了中央企业“五五”普法规划和地方国资委系统“五五”普法规划,与中宣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编辑出版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政策法规汇编(2006年版)》、全国企业普法统编教材《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读本》和《中央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征文选编》等。
上述这些成绩,是在荣融主任、淑和副主任等委领导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厅局的共同努力取得的。法规局作为我委政策法规工作的综合局,按照委领导要求,在牵头组织、综合协调、审核把关、咨询服务等工作中,得到了各厅局的充分理解、热情帮助和有力支持。在此,我代表法规局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深深感到,政策法规工作与面临的形势任务和领导的期望相比,还有不少差距。如国资监管法规体系还不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三年目标还没有实现,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组织工作才刚刚破题,国资委系统法律实施和普法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委领导的部署和要求,深入理解和把握全委中心工作,在政策法规工作方面一如既往地为各厅局做好服务,做好配合,做好协调,努力做到抓住重点,突破难点,突出亮点,作出“精品”。同时,也希望各厅局一如既往地支持法规局的工作。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开创全委政策法规工作的新局面,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