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依法决策经营能力 有效防范化解法律风险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召开“12·4”法制宣传日
暨“五五”普法启动大会
12月4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12·4”法制宣传日暨“五五”普法启动大会在集团公司本部召开。大唐集团党组书记、总经理翟若愚出席会议并讲话,大唐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刘顺达主持会议,大唐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杨庆、王琳、柴哲夫、党组纪检组组长邹嘉华,总会计师胡绳木出席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胜明、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司长肖义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局副局长于吉应邀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采用视频形式,大唐集团本部及下属各单位员工七千多人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了会议。会议对大唐集团“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现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刊载如下,供各中央企业在“五五”普法工作中学习、交流和借鉴。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关于开展法制
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宣部、司法部及国资委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以下简称“五五”)规划的总体部署,全面安排集团公司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集团公司系统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努力把依法治企落到实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围绕企业中心工作,服务企业发展大局,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的水平,不断完善机制、创新方法、改进作风、求真务实,深入扎实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注重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为集团公司快速、持续、协调发展保驾护航。
主要目标: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建立健全集团公司依法决策和防范法律风险体系;进一步提高集团公司系统中层以上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尤其是企业负责人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进一步提高集团公司系统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集团公司中心任务,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国家“十一五”总体规划和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第二阶段奋斗目标,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内容,服务集团公司快速持续协调发展的大局。
——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牢牢把握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这条主线,抓住企业在投资收购、合同管理、招投标等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法律风险防范重点,研究法制宣传教育和企业发展工作需求的内在规律,创新方式。
——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根据不同的对象、不同的工作岗位、不同的工作职责,分层次、有重点、有针对性的确定普法内容,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宣传重点,研究可行方法,使法制宣传教育与具体工作相结合,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和重点性工作。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集团公司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企业负责人的宪法意识,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自觉行动。正确行使宪法赋予的权利,自觉履行宪法所规定的义务,提高民主法制意识、爱国意识和国家经济安全意识。
(二)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一是要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重点是涉及公司合同、知识产权、金融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二是学习宣传电力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与电力生产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学习有关涉外法律法规;四是学习宣传与员工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建立健全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关键是抓好三个方面:一是落实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在2007年年底之前,集团公司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分支机构、子公司可以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法律事务工作机构建设。分支机构、子公司和各直属企业,应设立独立的法律事务机构和配备专职法律顾问,具备条件的基层企业也应设立独立的法律事务机构,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应设专职企业法律顾问。三是明确法律事务机构职责。总之,要从机制保障和队伍保障上,建立健全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四)建立具有大唐特色的企业法律文化。按照集团公司“文化入位”中“理念与行为的一致,管理和文化的融合”要求,借助同心文化的宣传,深入开展全员法律宣传教育和培训,使全体员工形成依法办事的思维方式,养成按制度办事的行为习惯,在“人才文化”、“廉洁文化”、“安全文化”、“经营文化”、“责任文化”的建设实践中,形成以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理念为核心的“法律文化”,成为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表率,形成具有大唐特色的企业法律文化的良好氛围。
三、“五五”普法的对象和要求
(一)“五五”普法对象
集团公司“五五”普法的对象是全体干部、员工。其中,重点提高对象是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尤其是企业负责人及企业法律顾问。
(二)“五五”普法的要求
1. 加强企业负责人法制宣传教育。系统企业负责人要带头学法用法,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决策能力,在各级中心组理论学习中,每年至少要安排1-2次的法律法规的集中学习。
2. 加强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按照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的侧重,重点加强处级以上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把与普法相关的讲座贯穿集团公司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中。其中,培训时间在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的,法制讲座不少于半天;培训时间在一周以上两周以内的,法制讲座不少于一天;培训时间在两周以上的,法制讲座不少于二天。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和直属企业也应在举办各类培训班时,安排法律法规的学习,并保证学习时间。
3. 加强企业法律事务工作者队伍培训。企业法律事务工作者应深入学习和熟练掌握宪法和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相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集团公司及系统各企业应注重企业法律人才的培养,加强企业法律事务工作者的培训,企业法律事务工作者每年应至少参加一次专项法律培训,培训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0小时。
(三)法治实践的要求
1.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必须切实加强制度建设,把各项工作纳入制度的管理和约束之中,把制度落实到各个层面和各个环节。在普法工作中要将制度建设作为用法的重要工作来抓,着力开展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的立、改、废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制度体系,使之真正成为企业员工的行为准则。
2.为依法决策提供法律咨询,重大事项全过程参与。坚持“决策先问法,违法不决策”,在企业改制、收购、重组、投融资等重大决策中,做到法律顾问全过程参与。依法界定和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为企业的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3.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应继续严格落实合同承办人制度、审查会签制度、合同统一编号制度、合同专用章制度、授权委托制度、合同档案管理制度、重大合同备案和统计等制度,有效控制法律风险。同时,在总结集团公司组建三年来合同管理的经验基础上,对常用的合同进行范本编辑,建立集团公司合同范本库,实现合同管理资源共享,共同从源头上把好法律风险防范关。
4.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制定集团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提高维权意识和水平,防止本企业知识产权受到侵犯。
5.注重涉外事务的法律风险防范。为实现集团公司“走出去”战略,做好法律风险防范,应加强对涉外法律的研究与学习,为集团公司涉外经济贸易往来,跨国项目合作提供法律支持和服务。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明确工作分工
(一)调整普法机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
1.集团公司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
组 长:翟若愚
副组长:刘顺达 王 琳
成 员:金耀华 曹景山 武洪举 傅国强 王万春
王静远
职 责: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宣部、司法部关于“五五”普法工作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资委关于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要求;检查部署集团公司“五五”普法工作。
2.集团公司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工作职责
主 任:曹景山
副主任:鲁 齐 吴大庆
成 员:王晓娟 雷 鸣 谢十庆 张 健 黄 源
伍丽云 焦绍臣 刘智辉 贾 巍
职 责:制定集团公司“五五”普法工作规划、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组织实施集团公司“五五”普法工作;检查和指导系统企业“五五”普法工作;组织系统各企业对“五五”普法工作的自查互查和评比表彰;完成集团公司普法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系统各企业的普法工作在集团公司普法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下, 由集团公司普法办公室统一指导,集团公司及系统各企业的法律事务机构、人力资源培训和宣传部门要加强配合,共同负责集团公司及系统各企业“五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集团公司及系统各企业的其他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协调运转的普法工作机制。
五、落实措施
(一)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领导干部三项责任制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中。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普法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普法骨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企业法律事务工作者在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骨干作用。一是规范兼职法律事务工作队伍建设,从工作实际需要出发,进行岗位规范的管理,落实法律事务工作者持证上岗制度。二是加强专职法律事务工作队伍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充分调动和发挥具备执业资格的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三是建立集团公司系统法律人才库。
(三)建设具有大唐特色的企业法律文化。聘请专业机构对集团公司法律文化进行提炼,策划企业法律文化建设方案,在普法实践中建设具有大唐特色的企业法律文化,使之成为集团公司同心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
(四)加强经费保障制度。为确保普法教育有效开展,普法工作所需经费要列入各企业财务预算,做到专款专用。
(五)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集团公司继续注重发挥《中国大唐》报、网站、电视和杂志四大媒体的作用,注重宣传形式的多样性,加强宣传内容的丰富性,保证宣传对象的广泛性。在《中国大唐》报上设立普法专栏,每月出一期,重点对法律知识和系统普法工作进行宣传,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增设特刊一期;在中国大唐电视上开设“五五”普法巡视栏目,不定期对集团公司有关普法工作进行报道,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进行专题报道或专访;在网络上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和有针对性的案例分析,做到每半个月更新一次;在《中国大唐》刊物上每月选登一篇依法治企和防范法律风险类文章或案例分析。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广播、电视、报刊、网络载体进行法制专栏、专题节目和法制系列宣传和讲座,使法制宣传教育做到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
(六)建立自查、互查、评比表彰机制。系统各企业每年要对普法工作进行自查。分支机构、子公司和直属企业应于每年1月31日前将上一年普法工作自查情况报集团公司普法办公室。集团公司普法办公室根据上报情况,每年有所侧重对分支机构、子公司和直属企业进行抽查,并通报每次检查情况,推广系统企业中的普法工作先进经验,加强普法信息的交流和沟通,整体推进集团公司“五五”普法工作。2009年组织系统企业进行互查,2010年结合互查和抽查情况,对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五五”普法工作进行评比表彰奖励。
总之,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要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五五”普法规划,并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企业“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六、工作步骤和安排
“五五”普法规划工作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
2006年全年,主要是动员宣传和启动建设。重点是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为“五五”普法工作顺利深入开展奠定坚定思想基础。同时结合企业特点制定“五五”普法规划,调整和健全普法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确定教材,培训骨干,确保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有领导抓、有机构管、有人员做。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07年四季度至2010年,依据“五五”普法规划,逐年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年度计划,做到具体安排,分解落实,全面完成“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任务和要求。集团公司在组织实施阶段将紧紧抓住“一个中心,二次比赛,三本教材,四个载体,五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一个中心,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中心工作;二次比赛,即法律知识抢答赛和法制征文比赛;三本教材,即一本法律法规汇编、一本案例分析和一本论文集;四个载体,发挥《中国大唐》报、网站、电视和杂志四大媒体在普法教育上宣传的作用;五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即抓好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活动的宣传教育。
(三)检查验收阶段
2010年,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的目标,集团公司要统一组织系统各企业对贯彻落实“五五”普法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实行分组互查验收。结合抽查结果,采取评比、表彰和奖励的方式,促进工作,实现全面发展,普遍提高“五五”普法的工作水平,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为实现集团公司第二阶段战略目标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