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公示
各有关单位:
2005年是“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年。为总结“四五”普法5年来各中央企业和各地国资委普法工作情况,积累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促进、实现、保障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国务院国资委“四五”普法总结验收指导小组在企业和各地国资委报送先进典型的基础上,认真研究评选出国资委系统拟表彰的和向全国普法办拟推荐的“四五”普法先进单位、先进普法办、先进个人和先进工作者。
现将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如有意见,请将书面意见发送至国务院国资委“四五”普法总结验收指导小组办公室(国资委政策法规局)。
联系人:卫新华 朱晓磊
传 真:010-63193366
电 话:010-63193260 , 010-63193157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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