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 告
2005年第5号
关于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变更为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的公告
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和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工商登记,上海宝钢集团公司由国有独资企业变更为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名称变更为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OO五年十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 告
2005年第5号
关于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变更为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的公告
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和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工商登记,上海宝钢集团公司由国有独资企业变更为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名称变更为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OO五年十月十八日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