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讨论治理商业贿赂实施方案
3月29日下午,国资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黄丹华同志主持召开了国资委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学习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有关精神,讨论治理商业贿赂的实施方案。国资委政策法规局、统计评价局、产权管理局、企业改革局、监事会工作局、党建工作局、群众工作局和纪委、驻委监察局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办国办《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9号)和何勇同志在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传达了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国资委要抓好职责范围内产权交易领域的自查自纠工作,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抓好中央企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分工要求。会上,国资委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驻委监察局副局长阮国平同志汇报了实施方案的起草情况。与会人员对国资委治理商业贿赂实施方案进行了讨论和修改,并围绕如何做好产权交易领域的治理商业贿赂问题进行了具体讨论。
黄丹华强调,治理商业贿赂是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国资委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领会好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讲话、温家宝同志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研究、积极探索,把握好政策界限,把工作抓紧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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