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国资委推出2.5%新规

文章来源:工人日报  发布时间:2005-09-02

国资委推出2.5%新规

  34家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央企的职工教育经费,可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5%提取,其中用于高技能人才培训的经费不少于30%。这是记者从国资委今天召开的央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会议上得到的消息。

  按照以往规定,企业可按职工工资的1.5%到2.5%的比例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此次出台按上限2.5%提取的新政策,是针对企业对职工培训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制定的。据调查,目前我国企业年人均培训费仅为1.67元,技能劳动者培训费占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没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比例。

  此次试点的34家央企是国资委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去年6月在187家中央企业中选定的。据统计,这34家企业共有453万名职工,占央企职工总数的40%以上。共拥有技术工人223万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占2.5%,高级工占20%。

  据介绍,此次主要在两方面进行试点:一是探索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新的制度环境;二是在确保技能培训质量的基础上,企业将获得国资委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授予的对高技能人才具有权威认证资格的权力,成为能够开展企业内技能鉴定和技师考评工作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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