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国资委厅产权[2005]46号
关于举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知识竞赛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资委:
为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管,国务院国资委与财政部联合公布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04年2月1日实施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在组织实施中也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果。为进一步做好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相关政策规定的宣传工作,我委拟于4月份举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知识竞赛由国务院国资委主办,北京产权交易所、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承办。
二、竞赛的时间安排、试题、竞赛规则、答题卡等将在主办、承办单位网站和主要财经媒体上刊登。竞赛设有个人奖项及单位组织奖。
三、望各中央企业及各地国资监管机构积极组织参与本次竞赛活动,共同做好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政策、产权交易相关知识等宣传普及工作。
四、本次竞赛秘书处设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有关竞赛组织中的相关问题请与竞赛秘书处联系。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3号大运村量子银座2层
联系人:李响 曹雪
电 话:(010)82358800转8540、8550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二○○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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