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会议
34家央企试点单位有望得到本企业职工技能认证授权
中央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会议日前在福建厦门召开,国资委副主任王瑞祥表示,当前央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是逐步建立培养快、评价准、使用好、待遇优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新机制,形成有利于高技能人才快速成长和充分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34家央企试点单位有望在2到3年的时间内得到国家劳动保障部和国资委的授权,在本企业开展职工技能鉴定和技师考评认证、发证。
为落实国资委“人才强企”发展战略和劳动部“三年五十万新技师培养计划”,国资委日前在福建厦门召开中央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会议。国资委副主任王瑞祥在会上指出,目前央企高技能人才总量不足、高技能人才队伍比例偏低、年龄结构不合理,关键工种、环节缺乏企业带头人是影响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主要问题。针对这些主要问题,国资委将从培养、评价、激励等关键环节入手,逐步建立培养快、评价准、使用好、待遇优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新机制。
培训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基础,在谈到如何解决企业培训经费上投入不足的问题时,国资委副主任王瑞祥说:
【录音】: 我们这次试点工作会议提出来,要根据国务院和劳动保障部的有关规定,在经费的投入上,要按照本企业工资总额收入的1。5%到2。5%,来提取培训经费,而且要做到专款专用,其中30%要用到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培训。
在评价、激励机制建设方面,王瑞祥说:
【录音】:在这方面我们将把使用和培训考核结合起来,同时把待遇和业绩贡献也联系起来,在企业里面建立起一套高技能人才的激励机制,比方说我们要建立完善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体的短期的薪酬分配和中长期的薪酬激励能够有机结合的,甚至是资本、技术技能、管理等各种要素都能参与收入分配的新型激励机制。在企业中恐怕要打破一些界限,比方说学历、年龄、工种、甚至身份,这样使企业里面真正形成使用和培训考核结合,待遇和业绩相联系这么一套有利于激励广大职工提高技术水平的内部环境。
王瑞祥说,中央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的任务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二是形成考核认证的中心,负责具体考核认证工作。企业试点工作达到一定程度,特别是考核、认证的标准体系以及工作机制形成之后,国资委将和劳动保障部一起授予试点企业对本企业职工技能的考核认证权力,由他们代劳动保障部颁发等级证书,这个时间计划需要2到3年。
此外,国家劳动保障部和34家央企试点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中国远洋运输集团、东风集团等企业在会上交流了开展试点工作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