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一步开展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 有关事宜的通知

文章来源:国资委群众工作局  发布时间:2006-01-13

中央企业团工委文件

中企团通[2006]1号


关于下一步开展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
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团组织:

  中央企业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自开展以来,在中央企业各级党组织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的共同努力下,广大团员意识明显增强,团的基层组织更加健全,团的工作更加活跃,教育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最近,党中央书记处对开展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深入开展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探索加强自身建设的新路子。团中央专门下发文件,对下一步开展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有关事宜进行了部署,并决定于2006年2月下旬召开全团总结表彰大会。根据团中央的工作部署,为更扎实有效地推进教育活动,现就下一步开展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真情助困进万家”活动。春节期间,各级团组织要广泛开展“真情助困进万家”活动,这是中央企业团组织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检验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成效的一项重要活动。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要结合企业共青团工作实际,以《关于深入开展“真情助困进万家”活动的通知》(中企团通〔2005〕28号)倡导的七大主题活动为重点,开展具有时代特色和企业共青团特点的爱心服务和志愿者活动,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企业和团组织的关心送到他们的身边。

  二、积极探索和完善教育活动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长期受教育,永远跟党走”的长效机制,是开展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各级团组织要加强理论研究,认真总结前一阶段教育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探索和把握新时期开展团员教育、做好团的工作的规律,使教育活动的成果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形成能够有效运转、长期坚持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先进典型的树立宣传表彰工作。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各级团组织围绕主线、突出主题,按照“增强意识、健全组织、活跃工作”的要求,深入开展教育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团组织和爱岗敬业、开拓进取的优秀团员、团干部。各级团组织要大力加强先进典型的树立宣传表彰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导向作用和辐射作用,用先进的事迹感召团员青年,用榜样的力量鼓舞团员青年。

  四、及时上报教育活动总结材料。根据团中央教育活动的总体安排,中央企业团工委将在2006年2月中下旬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各在京中央企业团组织务必于1月23日前报送教育活动工作总结(3000-4000字)和《中央企业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重要工作数据统计表》(见附件)。同时,要以基层团组织为主,报送1篇本单位开展教育活动的经验材料(3000字以内)。中央企业团工委将从各单位报送材料中,选取部分作为交流材料。上述材料,均须报纸质件并电子文档(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各一份。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中央企业团工委将在2006年中央企业共青团工作会议暨教育活动总结表彰大会上,表彰一批在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在京中央企业团委。请在京中央企业各共青团工作协作区根据教育活动各阶段交叉检查情况,从所检查的协作区中择优推荐3户在京中央企业团委作为申报单位。申报单位须符合如下条件:(1)按期完成教育活动各阶段任务。教育活动三个阶段工作应于2月13日前完成,经交叉检查组检查验收均达标;(2)教育活动总评分(即宣传动员阶段检查组评分×30%+学习教育阶段检查组评分×40%+总结提高阶段检查组评分×30%)在所在协作区前列;(3)认真履行出检职责,圆满完成交叉检查任务。无特殊原因的,应于2月13日前完成三个阶段交叉检查工作全部出检任务。推荐名单请各协作区召集人于2月14日前上报中央企业团工委。

  联系电话:010-63193064

  联 系 人:孙  瑜

  邮  箱:guoziwei1406@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国务院国资委办公楼1406室

  邮  编:100053

  附件:中央企业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重要工作数据统计表

中央企业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六年一月九日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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