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信息化与电子商务经验交流会在京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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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李伟 |
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陈大卫 |
12月20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在京召开中央企业信息化与电子商务经验交流会,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息化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总结交流中央企业信息化建设与开展电子商务的经验,并就加快中央企业信息化的政策措施进行了研讨。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李伟,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陈大卫到会并讲话。
李伟指出,中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是国有经济发挥主导作用的主力军,要充分认识加快企业信息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近年来,中央企业紧密围绕企业改革发展要求,坚持在研发设计、生产经营、企业管理等各环节,大力推广应用计算机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从广度和深度上开发利用企业信息资源,相继开发建设了一批信息系统项目,取得了新的成效,有力地促进和保障了企业的改革与发展。
李伟提出,信息化建设取得成功的中央企业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基本经验。一是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将信息化建设作为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构建权责明确、保障有力的信息化工作体系;三是紧紧围绕企业发展战略目标和核心业务开展信息化建设;四是制定信息化总体规划,实行规范管理,确保任务落实、重点突出、稳步推进;五是建立持续有效的信息化建设投入机制,保证资金投入,务求取得实效。
李伟强调,中央企业信息化要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紧紧抓住信息化发展的机遇,抓紧解决面临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争取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一大批中央企业在企业管理精细化、产品研制数字化、生产控制智能化、信息共享网络化、商务运营电子化等方面,达到同行业的世界先进水平,为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做出更大的贡献。
李伟要求,坚持突出重点,加快提高中央企业信息化水平。一是以集团财务集中管理为重点,加快提高财务和业务管理信息化水平;二是加快产品研制数字化建设,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三是加快生产控制智能化建设,提高资源优化配置水平;四是加快信息系统集成整合的步伐,提高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五是加快推进电子商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李伟要求,中央企业要切实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按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采取各种有力措施,推进中央企业信息化;加快建立信息化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促进信息化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国务院国资委、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和50家中央企业负责企业信息化建设的有关同志参加了交流会。交流会上,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的企业代表分别就推行电子商务和企业信息化建设以及财务集中管理等经验做了现场交流与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