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树组工干部形象”征文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国资委党建工作局  发布时间:2003-10-13

关于开展“树组工干部形象”征文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学习交流,引导组织人事部门和干部在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中,加深对公道正派深刻内涵的理解,明确树立公道正派形象的具体要求,增强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借鉴好的经验,中组部决定在全国组织系统开展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征文活动。为贯彻落实中组部的部署,国资委联络办公室对开展“树组工干部形象”征文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征文活动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着重围绕以下内容撰写:1.密切联系企业组织人事部门和干部的思想、工作实际,对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意义,尤其是对公道正派丰富内涵的认识、理解与思考。2.对企业组织人事部门和干部怎样树立公道正派形象的方法、体会及建议。3.结合“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的要求,联系个人身边发生的一个事件、熟悉的一个人物、牢记的一句格言、严守的一条纪律谈谈对树组工干部形象的感想。

  二、征文要求:征文题目、体裁不限,要求联系实际、突出重点、紧扣主题、观点鲜明、文风朴实、语言精炼、言之有物,提倡写短文,最多不超过2000字,稿件个人或集体署名均可。

  请机关有关局和各中央企业组织人事部门认真组织征文活动,并推荐优秀稿件于10月20日前报送国资委“树组工干部形象”联络办公室,稿件数量不限。国资委将筛选出部分稿件推荐给中央组织部参加评选。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