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菊强调:积极推进央企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
1月18日,国务院召开第二批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出席会议并讲话。黄菊强调,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维护改革发展的大局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住当前有利时机,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
黄菊说,根据国务院的部署,自2004年3月起,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率先在中石油、中石化和东风汽车3户企业进行试点。由于领导重视,政策到位,组织有力,政府部门和企业协调配合,试点工作进展顺利,为组织实施第二批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试点企业和地方人民政府要继续认真履行已签署的协议,确保试点工作最终圆满完成。
黄菊指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仍然是当前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分离企业办社会是我们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中必须解决的一项重要任务。2004年,我国经济实现了平稳较快增长,国有企业经营状况总体较好,效益大幅度提高,目前是加快推进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有利时机。为利用好当前的有利条件,不失时机地加快推进改革,国务院决定启动第二批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
黄菊强调,实施第二批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方针的重大举措,是国有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必要措施,是转变政府职能、维护社会稳定的客观要求,意义十分重大。他指出,这项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方面的利益关系调整,政策性强,任务繁重,情况复杂,难度很大。各有关地区、部门和中央企业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周密部署,协调配合,确保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顺利平稳进行。一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的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周全的实施方案,做好移交人员、经费补助基数、资产等的核定和划转工作,确保移交单位工作的正常进行和平稳过渡。二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移交单位财务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切实保障国有资产不流失。三要加强对移交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不断跟踪、掌握进展情况,认真研究解决移交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力争在2005年底前完成移交工作。四要顾全大局,加强地方、部门和企业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这项工作。五要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深入细致地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切实维护稳定。
会议由国务院副秘书长尤权主持,财政部副部长朱志刚和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分别作了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