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文章来源:国资委群众工作局  发布时间:2007-08-20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文件

国资厅发群工〔2007〕68号


 关于开展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厂务公开
民主管理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好企业的方针,加强企业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在中央企业深入推行厂务公开,完善民主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步伐,促进中央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国资委党委、国资委工作部署和《国资委党委  国资委关于建立和完善中央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指导意见》(国资党委群工〔2007〕120号)的要求,定于2007年下半年开展中央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督导检查,现将督导检查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和完善中央企业职代会制度,推进中央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切实做到真实、有效、持久。

  二、督导检查的主要依据

  国家有关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法律法规,国资委成立以来,国资委党委、国资委在推进企业改革、加强管理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中涉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民主管理、推进厂务公开的有关规定。

  三、督导检查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本次督导检查的重点是各中央企业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国资委党委、国资委和有关部委对中央企业推进改革、加强管理、廉政建设等方面关于加强民主管理的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中央企业的职代会建设情况和厂务公开工作情况(具体内容见附件1)。

  本次督导检查,采取由中央企业开展自检,填写中央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手册(见附件2),在此基础上,国资委组织督导检查组到各中央企业,以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有关资料、召开职工座谈会、开展民主测评、与企业交换意见等形式进行。

  四、督导检查的时间安排

  8-10月,各中央企业自检,填写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手册,并于10月底前将手册报送国资委群工局。

  11-12月,由国资委组织有关厅局和中央企业组成督导检查组到各中央企业进行督导检查。

  国资委将在督导检查的基础上,适时对中央企业厂务公开先进单位进行表彰,推出一批厂务公开先进典型。

  五、督导检查的有关要求

  各中央企业要按照督导检查的有关要求,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认真自查,切实抓好职代会制度建设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落实。各中央企业要在8月底前将企业负责督导检查的分管领导、部门联系人名单(见附件3)报送国资委群工局。

  联系人:郭保民  贺建飞

  联系电话:010-63193029  63193043

  传真:010-63193044

  附件:(下载)

     1.督导检查主要内容

     2.中央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手册

     3.企业督导检查联系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二○○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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