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在京举办中央企业贯彻职代会指导意见研讨培训班

文章来源:国资委企业分配局  发布时间:2007-09-30

  9月27日到28日,国务院国资委在北京举办了中央企业贯彻职代会指导意见专题研讨培训班,学习贯彻《国资委党委 国资委关于建立和完善中央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指导意见》,掌握了解各中央企业在贯彻指导意见的主要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交流工作经验,听取意见建议,深入推进中央企业职代会制度建设和民主管理工作。国资委副主任王瑞祥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王瑞祥副主任在讲话中指出,职代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是中国特色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成功经验。中央企业各级工会组织认真贯彻198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在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如何更好的建设好职代会制度、发挥作用,从各个方面都做了积极探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成功的做法。《指导意见》的出台,是对中央企业21年来贯彻职代会条例实践经验的具体总结,集中了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全面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是建设中国特色国有企业,推动企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实践需要;是完善规范中央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职代会制度作用的客观要求;是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企业的客观需要。中央企业工会组织要深刻把握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

  王瑞祥要求,各中央企业在贯彻实施《指导意见》过程中,在制定本企业实施意见或细则时,要注意把握好依法推进、分层分类、理顺关系、探索创新和注重实效五个方面的重点内容,要在提高职代会制度的运作质量上下功夫,注重提升职代会源头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水平,注重发挥职代会维护企业整体利益、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的作用,扎实推进企业职代会建设工作。

  王瑞祥强调,建立职代会制度,是国资委和国资委党委经过充分调研、反复研究、下决心要切实推开的一项重要制度,在这一问题上中央企业各级领导一定要统一思想认识,坚定不移地着手建立起职代会制度,企业建立职代会的同时,应同步建立集团工会组织。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搞好职代会工作,有效引导中央企业职代会制度健康发展。

  王瑞祥进一步要求,中央企业要以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为契机,加强职代会制度建设,推进现代企业制度。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领导,行政要大力支持,工会要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工会主席、工会干部要认真学习《指导意见》,加强对有关职工民主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和研讨,全面掌握政策,要把重点难点问题搞清楚,向党委(党组)提出切合企业实际、符合国资委要求的实施意见,明确有关部门的责任,认真落实。要注意研究工作中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方法,不断探索创新。

  国资委群工局局长李学东在培训班上,作了关于建立和完善中央企业职代会制度有关情况的专题报告,介绍了制订《指导意见》的背景、依据、必要性及主要过程,《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要把握的重点问题和贯彻《指导意见》的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

  各中央企业工会主席或副主席、国资委有关厅局负责同志近180人参加了研讨培训班。培训期间,培训学员分组进行了专题讨论。国家电网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等3户已建立集团职代会制度的企业介绍了基本经验和主要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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