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奖励2007年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和优秀组织单位的通报

文章来源:国资委群众工作局  发布时间:2008-02-01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5号)精神,实施中央企业“人才强企”战略,国务院国资委、劳动保障部、信息产业部联合举办了2007年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劳动保障部、信息产业部《关于举办2007年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的通知》(国资发群工[2007]93号)有关规定,决定对大赛中优秀选手和优秀组织单位进行表彰,现通报如下:

  一、对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获得各工种决赛前5名的选手,由劳动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其中35周岁以下的选手,由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对获得各工种决赛第6至30名的选手,由国务院国资委授予“中央企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话务员、机务员决赛中第6至30名的选手,由信息产业部授予信息产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其中35周岁以下的选手,由中央企业团工委授予“中央企业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对获得大赛获得“中央企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选手,晋升一级职业资格。
  
  二、对获得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各工种决赛前30名的选手,由所在企业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三、对参加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决赛的其余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颁发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决赛优秀选手纪念证书。

  四、对承办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决赛的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颁发“2007年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突出贡献奖”,对积极组织参加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的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等25家中央企业和浙江省国资委等4个省级国资委,颁发“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优秀组织奖”。

  希望受到表彰的选手和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企业的技术进步、科技发展作出更大贡献。中央企业广大职工要以获奖选手为榜样,立足本职,加强学习,掌握技能,提高素质,争做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复合技能型人才。各中央企业要坚定不移地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的骨干带头作用,为推进中央企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1.2007年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决赛优秀选手名单

  2.2007年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突出贡献奖名单

  3.2007年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优秀组织奖名单

  4.获得“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人员名单

  5.获得“中央企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人员名单

  6.获得“信息产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人员名单

  7.获得“全国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人员名单

  8.获得“中央企业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人员名单 

国资委

劳动保障部

信息产业部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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