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国资委追授曹响林等六名同志“中央企业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文章来源:国资委群众工作局  发布时间:2008-02-05

  人事部、国资委今天做出决定,追授曹响林、肖建华、罗海文、罗长明、周景华、刘焕松等六名同志“中央企业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决定指出,面对近期我国南方部分地区出现的低温、雨雪冰冻严重灾情,煤电油运和通信、商贸流通等行业的中央企业,特别是身处灾区的中央企业,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坚强领导下,与受灾地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团结协作,紧急行动,不畏艰险,不顾安危,顽强奋战,全力以赴抗灾救灾,充分发挥了中央企业的骨干和主导作用,以实际行动履行了中央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在这次抢险救灾中,中央企业广大干部职工不畏艰难、顽强拼搏,连续作战、英勇奋斗,甚至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国家电网湖南省电力公司郴州电业局曹响林,湖南省郴州嘉禾县供电公司肖建华,湖南省电力公司所属送变电建设公司罗海文、罗长明、周景华,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韶关供电局刘焕松等六名同志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他们的英勇行为感人肺腑,他们的先进事迹催人奋进,他们无愧为中央企业干部职工的楷模!曹响林等六名同志用生命保卫了国家财产安全,谱写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壮丽篇章。为表彰他们的先进事迹,激励中央企业广大干部职工在各自岗位上恪尽职守、勇挑重担,履行好中央企业的崇高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夺取抗灾救灾的全面胜利,人事部、国资委决定追授曹响林等六名同志“中央企业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决定提出,各中央企业广大干部职工要以他们为榜样,学习他们为国家和人民利益舍生忘死、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崇高精神,学习他们把安全让给他人、把危险留给自己的高尚品德;学习他们坦然面对危难、勇于战胜困难的革命精神。各中央企业要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对国家、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主动参与灾区地方政府开展的抢险抗灾工作,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经济平稳正常运行,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