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中央企业效能监察暂行办法》培训班在京举办

文章来源:国资委纪委  发布时间:2008-04-14
  2008年3月31日至4月3日,国资委纪委、监察局在京举办了学习贯彻《中央企业效能监察暂行办法》培训班。143家中央企业的215名学员参加了培训。国资委纪委副书记熊皓到会作了动员讲话,驻国资委监察局副局长阮国平驻会指导协调并作培训班总结。

  这次培训班主题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资委党委对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部署,研究2008年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解决贯彻落实《中央企业效能监察暂行办法》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全面提高业务水平,不断推动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深入规范发展。 

  熊皓在动员讲话中强调,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工作要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提出的“反腐倡廉建设要注意把握和体现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准确把握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深入研究效能监察工作在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的职能定位;准确把握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新任务,深入研究效能监察工作在构建惩防腐败体系中的工作重点;准确把握效能监察工作发展的新趋势,深入研究效能监察工作融入经营管理的有效途径;准确把握效能监察工作发展的新动向,深入研究效能监察工作规范化、专业化的发展目标。

  培训班开设了三个单元共五个专题讲座,并认真学习了国资委纪委书记贾福兴在2007年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培训班第一单元的主题是系统学习《暂行办法》,由国资委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主任李正义讲解;第二单元的主要内容是学习招标效能监察经验,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监察部董海秀讲解;第三单元是学习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相关知识,国资委产权管理局副局长邓志雄、国资委统计评价局副局长刘德恒、审计署副局级审计员张曼曼分别讲解了《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制度建设》、《中央企业财务审计监督》和《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为了实现学习培训和研究交流的紧密结合,培训班还安排了座谈讨论,学员们根据在工作中碰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对今后效能监察工作提出了一些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整个培训期间,学员们始终保持很高的学习热情,还利用课余时间加强交流,学员们普遍反映培训日程紧凑、培训内容符合工作需要,收获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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