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召开《职工董事履行职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暨中央企业民主管理课题研讨会

文章来源:国资委群众工作局  发布时间:2008-05-12
  5月8日,国资委组织召开了《职工董事履行职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暨中央企业民主管理课题研讨会,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王瑞祥到会并发表重要讲话。部分中央企业的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和通过民主渠道推选的职工董事,中华全国总工会民管部、国资委群工局、研究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共22人参加了座谈会。座谈会由国资委群工局局长李学东主持。

  座谈会上,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职工董事汪金德代表起草小组介绍了起草文件过程、主要内容、重点把握的主要问题。与会同志结合企业和自己工作的实际情况,对《职工董事履行职责管理办法》(讨论稿)进行了交流,对如何进一步修改进行了深入探讨,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王瑞祥听完大家的发言后作了总结讲话。他在讲话中首先肯定了这次会议的四个特点:一是参会人员层次高、代表性强;二是会议主题集中、研讨探索性强;三是会议准备充分、基础好;四是宝钢集团公司工会下了很大功夫、费了很多心血,提供了很好的工作条件。

  王瑞祥指出,实行职工董事制度,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有企业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求的一个具体表现。李荣融同志多次提出明确要求,要依法推进职工董事制度,强调职工董事要依法准确履行职责,有效实现维护出资人利益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统一。对于职工董事制度这一具有很强探索性和挑战性的工作,一方面,要积极实践,不断丰富和发展工作途径方式,切实履行好职责,另一方面,要不断从实践中总结经验,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要充分认识到,进一步发展好职工董事制度,制定职工董事履职的管理办法,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国有企业的重要体现,是搞好中央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一项长期重要任务,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一项长期重要任务,是职工董事依法履行职责、促进职工董事制度健康发展的一项紧迫任务,是创新发展中央企业群众工作的一项现实任务。

  王瑞祥进一步指出,自去年10月起草小组成立以来,起草小组认真总结和提炼董事会试点单位的实践,特别是总结宝钢等第一批试点单位的职工董事履职的做法,通过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充分展开讨论,广泛听取意见,仔细推敲,先后修改了七稿,取得了目前的阶段性成果。总的看,目前的《职工董事履行职责管理办法》(讨论稿),是符合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搞好中央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方向性要求的,符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发展要求,对于规范职工董事履职行为、促进职工董事制度健康发展有积极意义。

  王瑞祥希望,起草小组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坚持方向、谨慎起步,勇于创新、大胆实践,为搞好职工董事制度和董事会试点工作,为中央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重要贡献!

  会议期间,还对宝钢集团工会承担的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加强职工民主管理课题提纲进行了专题研讨。讨论认为,课题在新时期中央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提出来进行研究,具有时代性和前瞻性,对于指导中央企业开展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企业和职工同步发展、协调发展,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王瑞祥同志对此课题的研究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希望课题组继续努力,以理论为指导,以法律为依托,以制度为基础,以机制为保障,力争在较短时间内研究出两项成果,一是写出课题研究报告,二是适时制定出台中央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或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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