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基金是一项公益基金,以向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捐资的方式设立,具有定向捐助、专款专用、及时反馈的三大特点,定向用于灾区中小学的重建和恢复、奖励灾区中小学的优秀教师和学生、资助灾区的高中特困学生、灾后学生心理辅导等。
该基金命名为“扬起希望”,有着丰富的内涵。“希望”是升腾的红日、跳跃的火焰、涅槃的凤凰,是生命的灵魂、心灵的灯塔、胜利的向导,表示祝愿灾区人民、特别是青少年学生拥有战胜困难的希望,拥有创造未来的希望;“希望”表明帮助的对象主要是青少年学生,帮助他们重返校园,健康、快乐、坚强地成长,成为振兴家园的有用之材;“希望”代表了基金的发起者是青年组织,捐赠主体是青年,同在一片蓝天下,既要共享盛世,更要并肩患难。“扬起”是双手托起的春天、激扬澎湃的生机、书卷展开的天空,是一种大写的生存状态,寓意着不放弃、不抛弃对美好生活的信念,始终昂扬向上,始终迎接挑战,将巨大的痛苦化作百倍的努力,投入到新的学习生活中去;“扬起”是一种强有力的支持,体现了对灾区学子的一份庄严而坚定的承诺,血脉相连,心手相牵,共分忧愁,共渡难关;“扬起”又是“央企”的谐音,体现了中央企业作为共和国长子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饱含了千百万央企青年对灾区学子的无限深情,凝聚了千百万央企青年对灾区学子的无穷力量。
该基金以央企青年、央企青联和共青团等青年组织自愿捐助为主,团员可以“特殊团费”的形式进行捐赠,中央企业青联委员以“特殊会费”的形式进行捐赠,同时欢迎企业广大职工、企业法人和社会各界自愿奉献爱心。
中央企业团工委和中央企业青联将就设立该项基金与青基会签订《关于设立“扬起希望——汶川大地震专项救助基金”的协议书》,制定《扬起希望——汶川大地震专项救助基金章程》,严格按照章程规定进行基金的审理和发放,严格按照《希望工程管理规则》和管委会决议实施资助与项目管理,定期形成基金项目周期实施报告,定期审计和公布基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用途不改变,资金不流失、不挪用。
中央企业团工委和中央企业青联在通知中对专项捐助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充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引导广大团员青年认识到,这项基金承载着中央企业青年群体的特殊使命,凝聚着中央企业青年群体的深切情谊,彰显着中央企业青年群体的整体形象。二是要有效将专项捐助与思想教育相结合。要将专项捐助工作作为一次爱国主义心灵上的震撼、精神上的洗礼,引导广大团员青年从灾难中锤炼灵魂,以信念凝聚力量,并把这份感动之情、爱国之心、报国之志转化到具体的捐助行动中去,吹响“与祖国共患难、与灾区心连心”的前进号角。三是要认真细致地开展好捐助活动。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通过在现场悬挂专项基金宣传张贴画、宣读倡议、宣誓口号、向捐助人颁发爱心证书等方式方法,营造声势、扩大影响,凝聚人心、振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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