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职工技能大赛化工总控工技术决赛技术大纲

文章来源:国资委群众工作局  发布时间:2008-08-20

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

技组[2008]3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印发“中国兵器工业银光杯”2008年中央企业职工
技能大赛化工总控工技术决赛技术大纲的通知

各有关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根据《关于举办2008年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的通知》(国资发群工[2008]120号)安排,为指导大赛的顺利开展,现将2008年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化工总控工决赛技术大纲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大纲要求,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和技能操作竞赛。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附件:“中国兵器工业银光杯”2008年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化工总控工决赛技术大纲

             2008年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
        
                 二○○八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

      “中国兵器工业银光杯”2008年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化工总控工决赛技术大纲

  一、参赛人员

  各中央企业从事DCS操作的化工总控工及具备相应技能的人员。

  二、竞赛标准

  本次大赛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标准》中规定的化工总控工高级工(30%),技师(70%)的相应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要求,侧重于实际操作技能。

  三、竞赛内容

  (一)理论知识部分

  1、基础知识

  (1)无机化学:常见无机类单质、化合物等性质、用途。

  (2)有机化学:有机化合物的特性、分类、结构。

  (3)分析化学:常见分析方法、分析仪器、分析数据处理等。

  (4)物理化学:气体状态方程,热力学第一、二定律,相平衡,化学反应平衡等。

  2、专业知识

  (1)化工工艺及主要工艺影响因素部分:化工工艺的特点、分类(无机工艺、有机工艺、高分子化学工艺等)。主要工艺影响因素,如温度、压力、流量、物位、停留时间、浓度等的选择。

  (2)化工生产单元部分:合成、干燥、蒸馏、结晶、制冷、压缩、吸收、蒸发、萃取知识。

  (3)化工基础数据部分:基本物性数据,如密度、状态方程参数、蒸气压等;热力学物性数据,如内能、焓、摩尔热容、相变潜热、自由焓等;化学反应和热力学数据,如反应热、活化能、化学反应速度常数等;传质参数,如粘度、扩散系数、传热系数等。

  (4)主要生产指标的计算部分:如转化率、产率、收率、原料消耗量、生产能力等。

  (5)化工机械、设备部分:化工设备分类、各类反应器的主要特点,典型反应器的基本结构,对材料的要求、设备维护保养及安全使用知识等。

  (6)DCS部分:集散控制系统(DCS)使用知识。

  (7)化工安全生产、环保技术部分: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腐、防中毒知识;安全技术规程;职业病防治;主要化工污染物质、污染物的治理方法,如:废水、废气、废渣的治理方法,噪声的防治等。

  (8)化工制图部分:流程图的基本构成及图中各类管道、管件和设备的表示方法。

  (9)电工、化工仪表部分:电工的基本知识,安全用电基本知识,电器设备的基本知识及操作技能。检测仪表、控制仪表和自动化系统的基本知识,检测和控制仪表的基本操作,正确使用常见化工检测仪表和控制仪表。

  (二)实际操作技能部分

  1、能进行DCS控制系统的台面操作。

  2、能够独立进行开、停车及正常操作;能将工艺参数调整到正常指标范围内。

  3、通过监控工艺流程画面,分析、优化工艺参数,判断温度、压力、流量、物位等不正常现象,处理事故隐患。判断工艺、设备、仪表等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并能熟练调节。

  4、实际操作技能竞赛采用化工单元仿真操作,化工单元包括:4级透平离心压缩机仿真,固定床反应器仿真,吸收与解吸系统仿真,间歇反应器仿真,单塔精馏系统仿真,管式加热炉系统仿真。

  四、竞赛方式

  (一)竞赛分为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理论知识、实际操作得分比例为2:8,两部分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二)理论知识竞赛在计算机上进行,试题类型主要为选择题(单选、多选)和判断题。试题由大赛组委会于竞赛前组织专家统一封闭命题,组成两套试卷,由计算机自动阅卷、评分。

  (三)实际操作技能竞赛采用仿真系统平台,共设计两套试卷,每套试卷由三个单元组成,在考试前抽取一套进行考试,人手一台仿真操作站,同时参加竞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化工单元的技能操作任务,成绩即时自动生成。

  (四)理论竞赛时间控制在100分钟以内,实际操作技能竞赛控制在150分钟以内。

  (五)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竞赛的台位由大赛组委会安排抽签决定。

  五、评分方法

  (一)理论知识竞赛(A)满分100分,按20%计入总分;实际操作技能竞赛(B)满分100分,按80%计入总分。总成绩=A×20%+B×80%

  (二)竞赛名次按成绩高低排定,总成绩相同者,以实际操作技能成绩高者为先,实际操作技能成绩相同时,按比赛完成时间短者为先。

  (三)大赛结束后公布所有选手的成绩。

  六、参考资料

  《化工总控工国家职业标准》

  《全国化工技能大赛及化工操作工职业资格鉴定理论试题》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