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推荐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名单公示

文章来源:国资委宣传工作局  发布时间:2008-08-28

  根据中央文明办《关于推荐第二批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四批全国创建工作先进城市、村镇、单位的通知》(文明办[2008]11号)和国资委党委《关于推荐全国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国资党办宣传[2008]19号)精神,国资委宣传工作局(党委宣传部)对申报全国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中央企业进行了认真审核,确定了拟复查考核的单位,制定了量化测评标准,报委领导批准同意后,对拟推荐的企业进行了实地复查考核,并在征求委内相关厅局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拟推荐全国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名单(附后)。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如对本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单位和个人,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国资委党委宣传部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用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08年8月29日-9月8日

  联系电话:010-63193241   010-63193884(传真)

  联 系 人:国资委宣传工作局  王晓华

  电子邮箱:gzwjswm@163.com

  地   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1702室

  邮   编:100053

  附件:1. 拟推荐全国文明单位名单(23个)
    2. 拟推荐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名单(32个)


          国资委宣传工作局

          200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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