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和救灾模范推荐公示

文章来源: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2008-09-10

  为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将对全国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分别授予“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和“全国抗震救灾模范”荣誉称号。经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委推荐,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审批,报全国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业绩考核局被推荐为“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候选单位。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要求,现将国工办发[2008]56号文件《关于对中央国家机关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和抗震救灾模范推荐对象进行公示的通知》在国资委网站发布,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08年9月8日至12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通过电话等方式向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63192460  63193950(传真)

                   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委
          
              2008年9月8日

关于对中央国家机关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
和抗震救灾模范推荐对象进行公示的通知


(国工办发〔2008〕56号)


  经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审批,全国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同意,现对拟推荐为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的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等24个基层单位,拟推荐为全国抗震救灾模范的科学技术部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王宏广等33名同志进行公示,公示名单及简要事迹请登录紫光阁网站(http://www.zgg.gov.cn)查询。公示期5天,从9月8日开始,至12日结束。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工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不符合表彰条件的问题,书面反映问题要署名。

  请各部门及时在本部门公布有关公示信息。

  联系人:李 旭  曹志平

  联系电话:82190716   82190735(传)
 
  附件:中央国家机关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推荐名单(2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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