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6日上午,国务院国资委公开招聘6户中央企业总法律顾问初试工作在北京市委党校举行。除一些考生因故缺席考试外,来自海内外的149位考生参加了本次初试,招聘企业领导和国资委有关厅局负责同志巡视了考场,现场秩序井然,考试顺利结束。
本次公开招聘中央企业总法律顾问工作自9月1日开始报名,9月30日报名结束,共503人报名应聘。根据招聘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职位要求进行了认真初审、复审,182人符合条件入围初试。从合格人员的总体情况看,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学历层次较高,研究生以上学历80人,占总合格人数的44%,其中,有博士学位的24人;二是年龄分布比较集中,主要在35岁到45岁之间,共137人,占总合格人数的75.3%;三是来源分布较为广泛,来自国有企业的68人,占37.4%;民营外资等所有制企业的34人,占18.7%;机关事业单位的38人,占20.9%;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42人,占23.1%。此外,在海外学习或工作一年以上的有22人,占12.1%,其中来自港澳台地区的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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