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贾福兴
2008年10月22日
同志们:
10月20日,中央纪委和中央有关部门召开全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传达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总结交流10年来全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经验,对下一步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荣融主任参加了会议。我受荣融主任委托,向大家传达贺国强同志在全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略)。
下面,我谈几点意见。
一、正确认识国资委及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形势
关于国资委及中央企业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我想用两句话来概括:工作力度加大,工作成效明显;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仍很艰巨。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国资委党委、纪委及中央企业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坚持以惩防体系建设为主线,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增强了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完善体制机制和健全制度,提高了防范和控制风险能力;强化程序监督和提高监督水平,规范了权力运行;深化财权、物权、事权和用人权改革,完善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优化了源头防腐环境;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促进了国有资产安全运行;深化效能监督工作,促进了企业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逐步形成并完善长效机制;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促进了企业和谐发展。各级党政领导把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实施,一起检查,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整体合力进一步增强,积极促进和有力保证了中央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从国资委及中央企业近年来信访举报和查办案件的情况看,失职渎职、贪污贿赂和违反财经纪律等案件比例逐步上升。发案主体多为二、三级企业领导人员以及财务、物资、项目管理等关键岗位人员,呈现出低职低龄化趋势。企业在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兼并破产等重大变动中,由于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尚不完善等因素,腐败现象易发多发。个别领导人员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以权谋私,为配偶、子女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收受下属和业务往来单位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利用职权与他人合伙办企业,通过非法关联交易谋取私利。企业在参与市场经济活动中,由于市场环境和秩序还不规范,特别在与中介组织、其他所有制企业等交往时,发生案件的几率较高。据统计,2003年1月—2007年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调查国有企业案件71507件,涉及企业领导人员19698件,占27.5%。今年1—8月,国资委纪委监察局及中央纪检监察机构查处违纪案件48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28人,移送司法机关17人,挽回经济损失12.4855亿元。这其中包括国资委有关直属单位。近期,我听说管理局系统竟然发生贪污党费的案件,这是近些年来极为罕见的,需要很好地总结教训。这说明,经济犯罪无孔不入,只要涉及国有资产,就存在发生腐败的可能。我们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不断研究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树立持久作战的思想,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创新,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的领域。
二、突出重点工作,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委、纪委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深刻领会党中央提出的反腐倡廉建设内在要求。一是把反腐倡廉建设同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一起确定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明确了反腐倡廉在党的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二是强调反腐倡廉重在建设,从“工作”到“建设”,体现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意义。三是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把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写入党章,科学总结反腐倡廉实践经验。四是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五是全面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把握和处理好“坚持四个结合”的关系。
(二)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一是全面推进《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加强领导,整体部署反腐倡廉建设;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探索反腐倡廉教育机制;完善制度,探索融入管理的监督体系;改革创新,探索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工作途径。二是以作风建设为重点,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用权行为的监督,巩固和发展“七项要求”、“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成果。三是以管理流程为重点,加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制衡。四是以查办案件为重点,继续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依纪依法办案,发挥治本功能。
(三)坚持反腐倡廉与国有资产监管紧密融合。一是发挥国有资产监管职能和反腐倡廉的预防功能,切实抓好保证国有资产安全运行的基础工作。二是运用考核评价的激励约束机制和查办案件的惩治功能,实现国有资产安全运行的正确导向。三是发挥监督的综合效应,坚持惩防并举,强化对国有资产安全运行的有效监管。
三、切实加强领导,形成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
坚持党的领导,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政治保证。各级党委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担负起全面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
(一)各级党政领导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完善总体部署、加强工作指导、狠抓工作落实以及关心爱护纪检干部等方面,都要体现党的领导,统筹谋划,协调推进。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以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明显的成效取信于广大干部群众。
(二)要充分发挥业务管理部门监管职能优势。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党委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同时,注重发挥行政领导以及业务管理部门的职能监管作用,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明确业务管理部门的任务分解和监管职责,积极调动各方面的主观能动性,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党动手反腐败的工作局面。
(三)纪委要协助党委认真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各级纪委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主动抓好组织协调。在建立健全惩防体系中明确工作的重点和领域,提出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联系,密切配合,优势互补,协调和督促各部门的任务落实。
同志们,国资委及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改革创新,求真务实,全面履行职责,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