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侨联第二次代表大会在京召开

文章来源:国资委群众工作局  发布时间:2008-11-24
  2008年11月19日,中央企业侨联第二次代表大会在北京胜利召开。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黄丹华,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侨联副主席李祖沛,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委员、中国侨联副主席、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北京市侨联主席李昭玲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央企业青联副主席、中国铝业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敖宏代表中央企业工青妇组织致辞。中国侨联顾问、中国侨联原副主席、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副主席唐闻生,中央统战部三局副局长、中华海外联谊会副秘书长许光任,致公党中央办公厅副巡视员钱叶用,国务院侨办国内司副司长赵昆,中央国家机关侨联副主席朱荣筑,国务院国资委群众工作局(党委统战部)局长(部长)、第一届中央企业侨联常务副主席李学东,国务院国资委群众工作局(党委统战部)副局长(副部长)张相红以及中国侨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在京中央企业分管统战工作的党委(党组)领导,会议代表、列席代表和特邀嘉宾共计240余人出席了会议。

  大会审议通过了李学东同志代表第一届中央企业侨联委员会所作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开创中央企业侨联工作新局面》的工作报告,修订了《中央企业侨联工作细则》。大会号召中央企业广大归侨侨眷、港澳台胞和归国留学人员要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国资委党委的领导和中国侨联的指导下,发扬“情系桑梓、报效祖国”的光荣传统,把握机遇,团结一致,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努力推动侨联工作创新发展,为中央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再创辉煌。大会要求中央企业各级侨联组织要认真学习和坚决执行《中央企业侨联工作细则》,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中央企业侨联工作,全面加强和改进企业侨联组织建设,进一步组织起来,活跃起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独特作用,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奋发有为、继往开来,努力开创中央企业侨联工作的新局面,为实现中央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中央企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央企业侨联第二届委员会及领导机构,聘请了侨联顾问、特邀委员、副秘书长。中央企业青联副主席、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张玉卓同志当选为中央企业侨联第二届委员会主席,李学东同志为常务副主席,刘大山、张文亮、芮晓武、罗秋菊、曹振雷为副主席,张文亮为秘书长(兼),于毅波、刘大山、许金华、张文亮、张玉卓、张伯明、李学东、肖 松、芮晓武、罗秋菊、曹振雷、蔡国雄、谭晓峰等13名同志为第二届侨联常委,于毅波、王 昕、王小江、叶向东、刘大山、刘正东、毕亚芬、许金华、张文亮、张玉卓、张伯明、张振军、李学东、李晓青、肖 松、芮晓武、林 达、林 政、罗秋菊、郑予君、赵 燕、曹振雷、韩 梅、蔡国雄、谭晓峰等25名同志为第二届侨联委员。

  中国侨联主席林军、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黄丹华亲切接见中央企业侨联第二届委员会委员、顾问、特邀委员、副秘书长以及部分与会代表、做重要讲话,并与大家合影留念。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