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4年度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国资委统计评价局  发布时间:2004-11-17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资发评价[2004]314号


关于做好2004年度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为做好全国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了解掌握企业国有资产营运等情况,建立健全国有资本金统计报告工作体系,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和《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国资委令第4号),现将2004年度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工作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了解国有资产分布与营运状况,是制定和贯彻国有资产监管政策的基本依据,是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与重组、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提高国有资产营运效益的重要基础。组织做好本地区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是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基本任务,也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工作。各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充分认识到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狠抓落实,切实把国有资产统计工作当作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的一件大事来抓,认真作好各项组织落实工作,加强队伍建设,给予必要的物质保障,积极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以保证按时保质完成2004年度本地区国有资产统计各项工作任务。

  二、理顺工作关系,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区在组织2004年度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中,要从大局出发,结合本地区实际,及早制定工作方案,层层落实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对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企业,要在认真做好出资人财务监督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做好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填报工作,并以财务决算报表为基础,汇总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对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不直接行使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应当加强同各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建立工作联系渠道,落实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任务;对于尚未成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部分地市,应当抓紧与现有担负国有资产监管任务的机构建立稳定的工作关系,明确工作职责。

  三、加强工作协调,减轻填报负担。各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探索多种有效途径,积极建立和完善本地区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体系,努力克服机构不全的困难,做好本地区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要本着“减轻负担、数据共享”的原则,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2004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财企[2004]175号)中关于“地方国有企业应将报表同时抄送本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做好非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与财政会计决算工作的协调和各类非监管企业的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保证本地区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四、加强财务监督,认真组织做好财务决算编制工作。财务决算是企业年度经营成果的综合反映,也是出资人客观考核企业经营业绩、评价企业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的重要依据。通过认真组织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工作,有助于检验企业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及时发现企业财务管理的薄弱环节,并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和加强企业财务管理,促进提高经营决策与管理水平。各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出资人财务监督工作要求,参照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管理方式,认真组织做好本级监管企业2004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强化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地方监管企业财务决算报表表式原则上与中央企业一致,特殊情况的可逐步过渡。

  五、认真做好业务培训,准确掌握填报方法和要求。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专业性强、工作量大、技术要求高。今年是国务院国资委统一组织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系统开展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的第一年,各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全国统一培训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的指标口径、编制方法及数据软件格式,层层组织做好报表内容、指标口径、填报方法、软件操作和组织方式的业务培训工作。对工作力量较薄弱的地区或企业应当做好重点帮促和指导,以推动本地区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的顺利实施。

  六、严格工作规范,统一工作要求。各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加强对本级监管企业、非监管企业及地(市)县级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的规范管理和检查指导,认真做好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布置、培训、填报、录入、审核、汇总和上报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编报质量。一是要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及相关规定,在全面进行财产清查、债务债权确认等工作基础上认真组织做好年度财务决算,以确保全面、完整、真实、准确反映企业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二是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报表格式、内容、指标口径和操作软件等要求,如实编制、录入、汇总和上报报表,做到报表信息填报真实、准确,上报及时、完整。三是企业集团的报表原则上应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5]11号)的规定,规范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并附报分户数据;四是加强报表数据管理工作,对涉及国防、军事、安全等国家保密部门的数据,应限专人保管。

  七、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报表编制质量。做好数据审核工作是提高国有资产统计信息质量的重要手段,各地区应在基层企业(单位)完成年终决算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做好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填报、录入、汇总、上报及数据质量的审核工作。审核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审核报表编报范围及内容是否齐全,填报内容是否真实,填报方法是否符合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和报表编制要求;二是审核报表中相关指标之间、表间相关数据之间、分户数据与汇总数据之间、报表数据与计算机录入数据之间是否衔接一致;三是审核报表数据年度间的重大变动是否合理、真实;四是审核企业上报材料是否齐全和规范。凡发现报表编制不符合规定,存在漏报、错报以及相关数据不衔接等情况,应当立即纠正,并限期重报。

  八、及时收集汇总上报,保证全国总体工作进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是在基层企业层层编制、分户录入、汇总上报的基础上,汇总编制全国企业国有资产报表,工作阶段性强,时间要求紧,每个填报和汇总环节能否按时完成工作都将直接影响到全国数据的汇总。一是各地区要按照统一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及早制定整体工作计划,合理调配工作力量,认真抓好报表的催报工作;二是各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在认真做好基层企业数据审核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的工作要求,按时完成本地区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汇总和报送工作。报送的2004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要求内容齐全,数据准确,并附报详细的编报说明。编报说明主要内容有报表编制的工作范围和户数情况,企业、单位户数变动情况及原因,报表汇总的方法等。

  九、加大报表数据分析利用力度,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的作用。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是全面、准确反映企业国有资产营运状况的基础信息资料,对报表数据的分析是统计工作成果的具体体现和综合反映。各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在完成本地区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收集、汇总的基础上,应当认真做好分析工作。一是结合本地区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的实践,分析撰写本地区企业国有资产营运分析报告,报送国务院国资委;二是根据国有企业财务监督工作的要求,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的分析,为本地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促进提高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工作提供依据。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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