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2009年审计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入围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GT-SASAC/200802D
1. 根据《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5号)和《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7号)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效履行出资人职责,切实加强出资人审计监督工作,国资委将在2008年-2009年继续开展中央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抽查及专项审计等工作。
2. 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评价局(以下简称“国资委”)委托,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2009年审计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国内具备投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参加投标。
3. 为保证2008年-2009年国资委各项审计工作顺利开展,本次招标旨在通过公开竞争,择优选择不超过40家会计师事务所,作为2008年-2009年国资委委托实施中央企业审计任务的入围机构。
4. 服务内容:中央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中央企业财务抽查及专项审计;派出合格业务人员配合国资委监事会进行相关工作。
5. 投标人基本条件要求:
(1) 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
(2) 应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200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之内且注册会计师(CPA)不少于40名;
(3) 近三年内没有被财政部门或国资委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记录(财政部责令整改、警告处分除外),并在承担企业有关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4) 具有组织经济责任审计和企业绩效评价的工作能力,并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有能力调配较强工作力量,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
6. 投标人须知:
(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以从招标代理机构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并于2008年5月23日至6月5日的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凭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资格证明复印件在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邮购每套580元人民币,多购不限,售后不退。
(3) 需要邮购招标文件的单位应将以下资料传真到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将在汇款到帐后以快递方式邮寄招标文件。
汇款凭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执业资格证明复印件;
单位全称、详细地址、邮编、联系人、电子信箱、电话号码。
(4)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08年6月12日北京时间10时之前递交至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86号南粤苑宾馆。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 招标人将在2008年6月12日北京时间10时进行公开开标。各投标人授权代表届时应出席。
招标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评价局
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100053)
招标代理机构: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7层(100032)
帐户名称: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北京工商银行复兴门支行
帐号:020025010920005182
联系人:张轶、刘磊
电话:010 66573971,66578800-626
传真:010 66573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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