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党委关于印发《关于中央企业深入实施职工素质工程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文章来源:国资委群众工作局  发布时间:2004-04-23

中共国资委委员会(通知)

国资党委群工[2004]36号


国资委党委关于印发《关于中央企业深入
实施职工素质工程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

  现将《关于中央企业深入实施职工素质工程的指导意见》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国资委党委          
                              2004年4月23日

关于中央企业深入实施职工素质工程的指导意见

(2004年4月23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国资委党委决定在中央企业深入实施职工素质工程。实施职工素质工程,就是面向广大一线职工,以提高职工技能素质为主题,以“争创学习型红旗班组、争做知识型先进职工”活动为主要载体,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读书自学、技能竞赛、岗位练兵等活动,为职工求知学技、提升素质搭建平台,为中央企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高技能人才资源。具体意见如下:

  一、认识深远意义

  (一)实施职工素质工程,是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进入新世纪新阶段,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和信息已经成为现代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面对新形势,党中央、国务院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将培养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纳入了国家人才工作总体规划。实施职工素质工程,全面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增强职工的就业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保持中央企业职工队伍的先进性,实现人才强企,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具体体现,有助于中央企业提高效益,加快发展,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做出更大贡献。

  (二)实施职工素质工程,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战略选择。中央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有着很强的影响力、带动力和控制力,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家间综合国力的竞争及企业间综合实力的竞争,归根到底是劳动者素质的竞争。中央企业要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赢得主动并发展壮大,就必须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集团。实施职工素质工程,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提高中央企业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是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企业跨越式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客观需要,有助于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三)实施职工素质工程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职工全面发展的迫切需要。近年来,中央企业在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方面取得了明显成绩,创造了不少好经验,一大批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班组、学习型职工脱颖而出,为企业创造了效益,赢得了荣誉。但是,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调研显示,高技能人才短缺,与企业发展的需求不适应;职工文化程度偏低,与企业的科技进步不适应;专业技术人员职级较低,与技术密集型企业的发展要求不适应;下岗分流职工劳动技能单一,实现再就业面临困难。实施职工素质工程,通过培训帮助职工树立人人可以成才的理念,提高文化科技素质,丰富劳动技能,有助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职工的全面发展。

  二、明确工作目标

  实施职工素质工程,要立足班组,面向职工,学习知识,掌握技能,提高素质,促进发展,力争用3年的时间,使职工的文化道德素质有新面貌,技术工人队伍的结构趋于合理,技能水平有新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改善,班组建设得到巩固和加强,促进职工再就业有新进展。2004年至2006年,国资委将着力实施中央企业职工素质工程三年规划:

  ——技术工人队伍结构趋于合理。落实劳动保障部提出的“三年五十万”新技师培养计划,紧密结合企业实际需求,在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等行业技能含量较高的职业中,加快培养一批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人才,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要的知识技能型人才,推动企业各类高、中、初级技能人员梯次发展,按专业工种达到合理的比例结构,工人技师、高级技师的比例逐年递增。

  ——职工的技能水平有新提高。要通过三年的努力,使职工技能普遍提高一个等级。引导、帮助职工不断增加新知识和新技能储备,做到立足岗位精一技、面对竞争会两手、长远考虑学三门,基本能够适应技术进步和企业发展的新要求,增强生存和发展能力。

  ——班组建设得到巩固和加强。要通过开展创建学习型班组活动,充分发挥班组学习优势,强化团队学习,努力为职工创建学习有氛围、岗位能成才、工作有创新的学习环境,全面提高班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管理能力,为把企业建设成为学习型组织打好基础,为企业做强做大积聚动力。

  ——促进职工再就业有新进展。要重视转岗和下岗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适应再就业的需要,学习一技之长,掌握实用技术,为他们实现再就业提供切实有效的知识和技能服务。

  各中央企业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实施职工素质工程、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年度计划和三年规划,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保障有力,确保中央企业职工素质工程总体目标的实现。

  三、把握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与职工队伍建设相结合。要针对职工技术技能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培育一线职工过硬的技术本领、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激发他们学习、创造的潜能,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立足基层,与班组建设相结合。班组是做好企业各项工作的基础,是激活企业活力的细胞。实施职工素质工程要以班组为单位,建章立制,夯实基础,强化质量管理、成本控制和自主管理,提高班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注重实效,与推动企业发展相结合。要紧密围绕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切实提高职工的职业技能和技术攻关能力,大力培养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

  (四)完善机制,与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提高职工素质,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要求。要把职工素质工程融入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建立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多形式、有实效、有活力的工作机制,促进企业科学管理。

  四、找准工作载体

  (一)开展“争创学习型红旗班组、争做知识型先进职工”活动。贯彻落实全总、国资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国“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总工发[2004]2号)。大力推广提高学习力就是提高竞争力的观念,以加强班组建设、增强班组和职工的技术攻关能力为重点,广泛开展班组学习、劳动竞赛、集体攻关、献“金点子”等活动,支持职工参加多学科、多技能、多资质的准备教育和终身教育,培育一批学习能力强、创新能力强、竞争能力强的先进班组和职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形成人人要学习,个个爱学技,争先创优,拚搏向上的良好氛围,促进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高。

  (二)举办职业技能竞赛。要大力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工种、各类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竞赛,不断提高竞赛的技术含量和技能水平,注重在企业内部发现和培育技艺高超、业绩突出的技能人才。鼓励企业和职工积极参加国家级、省部级和企业所在地举办的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三)强化岗位练兵。要组织生产经营一线职工,广泛开展岗位培训、读书自学、拜师学艺、导师带徒、技能比武、技术攻关、创新创效、观摩研讨等活动,使“提高技能就是提高就业生存能力”的观念深入人心,引导职工岗位成才。

  (四)进行技能业务培训。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新招或转岗的职工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充分挖掘各类职业教育、职业培训资源,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完善培训方式,强化专业技能业务训练,突出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内容,注重职业培训与岗位需求的有效衔接,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

  (五)促进职业资格认证。认真执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建立健全初、中、高级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制度,搞好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逐步实现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文凭并重,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就业上岗制度相衔接。要积极争取劳动保障部门的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要充分发挥本单位职业技能考核站(所)的作用,扩大中、高级技工职业技能鉴定的数量和覆盖面。大力推广企业岗位练兵、教育培训效果和国家职业标准相结合的考核方法,不断扩大职业资格证书的覆盖范围,调动职工学习技术的积极性,提高职工素质和企业的产品、服务质量。

  五、完善保障机制

  (一)健全教育培训制度。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有关规定,完善企业职工技术培训制度。企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保障职工接受教育和培训的时间,要保证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1.5%,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2.5%。要努力挖掘、运用企业内部教育培训资源,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促进职工学历层次、文化水平和技能素质的提高。

  (二)落实考核评审制度。企业工会组织、人力资源等部门要建立联席评审制度,对班组和职工个人提高素质建立严格的动态考核评比办法。要认真做好职工发明创造、先进操作法、科研成果、技术改进成果的申报、鉴定、命名和推广工作,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发明专利和科研成果的认定。要建立企业职工“人才库”,对优秀的技能人才要重点培养、开发和使用,保证人才资源为推动企业发展作出贡献。

  (三)完善表彰激励制度。要建立有利于职工学习知识、掌握技能的激励机制,大力表彰、宣传实施职工素质工程的先进典型,把学习型先进职工和红旗班组的表彰,同评选表彰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结合起来。要切实提高高技能人员的待遇,把职工学习技能、晋职晋级同企业分配制度改革配套挂钩,并按照国家、地方及企业的有关规定,落实相应的待遇,为技术人才成长创造良好条件。要积极探索创新激励载体,引导职工在职业生涯设计中,把个人的发展方向和企业的发展战略紧密结合起来。

  (四)严格民主监督制度。企业工会组织要切实维护职工受教育的合法权利,对企业行政领导组织支持职工技术培训情况进行必要的民主监督。要把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纳入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重要内容。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奖励方案和经费使用情况要经职代会审议。

  六、抓好关键环节

  (一)抓认识提高。各中央企业要深刻学习领会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提高职工素质、造就高技能人才对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极端重要性,把深入实施职工素质工程作为企业人才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抓好贯彻落实。

  (二)抓组织领导。企业党委(党组)要加强对职工素质工程的领导,把这项工作纳入企业人才发展战略规划,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党委领导、行政规划、教育培训和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实施、工会协调监督、其他相关部门配合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抓规划实施。企业行政要制定职工素质工程规划和实施细则,提出工作总目标和分阶段实施目标,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扎实推进。要为素质工程的实施提供必要的物质保证,落实培训经费。企业的人力资源、教育培训等相关部门要在实施职工素质工程中各尽其责,密切配合。

  (四)抓督导落实。要坚持结合工作搞调研,通过调研促工作,从企业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出发,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具体要求,加强分类指导。要按照一级抓一级、责任到人、工作到位的要求,加强对实施职工素质工程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五)抓典型示范。要结合企业发展与职工需求,抓好试点,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广。深化对职工素质工程的规律性认识,培育不同类型企业实施职工素质工程的典型经验。国资委将定期组织开展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表彰学习型红旗班组和学习型先进个人。各中央企业要重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推动职工素质工程向纵深发展。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