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赴新加坡和澳大利亚调研境外国有产权管理

文章来源:国资委产权管理局  发布时间:2009-05-06

与驻澳机构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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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研究制定境外产权管理制度和办法,4月21日至30日,国资委副主任李伟率团赴新加坡和澳大利亚,对中央企业境外机构管理现状和两国相关法律与监管制度进行了考察调研,先后走访了有关政府机构、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分三次与24家中央企业境外机构及使领馆进行座谈,并实地考察了部分境外机构。

  从考察及座谈情况看,新澳两国对外开放程度较高,具有相对完善的法律体系和企业监管制度,为中央企业境外投资提供了良好条件;境外机构基本上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整体运行平稳,经济效益逐步提高;中央企业非常重视境外产权管理工作,在境外投融资管理、产权转让、财务资金管理、人员的派遣和管控等关键环节均有严格的制度规范。境外机构和使领馆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境外产权管理制度整体上不健全,境外投资存在无序竞争,管理人才缺乏,考核体系有待完善及派遣人员薪酬待遇等问题;同时受金融危机影响,新澳两国经济继续下滑,需求萎缩,境外机构生产经营面临一定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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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伟指出,随着“走出去”战略的实施,中央企业境外资产规模日益扩大,加强境外产权管理已提上议事日程,应尽快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使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李伟强调,境外产权管理责任主体是集团公司,应明确相关的工作程序和责任追究机制,制定办法不是为了管死,也不能搞一刀切,要充分考虑国别、行业和企业性质等因素,以更好地推动中央企业进一步走出去,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李伟还向境外机构通报了国内经济形势,要求企业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正确分析和把握当前形势,积极应对全球性经济危机的冲击,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同时告诫企业应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合规经营,防范和减少各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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