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工函[2009]104号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为加强中央企业国际化人才队伍建设,国务院国资委和国家外专局于2010年共同举办中央企业国际化人才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和计划
国际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IPMA-CP)5期,国际项目管理师(PMP)及考前冲刺辅导班各2期,国际注册市场总监(SMEI-CME)、 国际注册营销总监(SMEI-CSE)、国际注册职业营销师(SMEI-SCPS)、国际进出口专员(IIEI-CE)、国际物流管理师(IIEI-CITLS)和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各1期。具体计划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具备一定工作经验、相应专业知识和学历的在职人员可报名参加国际化人才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具体条件见附件2。
三、认证考试及时间
国际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际注册市场总监、国际注册营销总监、国际注册职业营销师、国际进出口专员、国际物流管理师和注册管理会计师的认证考试在培训的最后一天,由国际各专业职业资格认证机构组织考试。
国际项目管理师(PMP)培训结束后,由学员自由选择当年3月、6月、9月或12月由美国项目管理协会在国内举行的统一认证考试。
考试合格者颁发国际职业资格证书。
四、培训和考试费
(一)培训和考试费包括教材、课时、证书费等。具体标准见附件1。
(二)若考试未通过,学员可申请重考一次,免培训费。
国际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际注册市场总监、国际注册营销总监、国际注册职业营销师、国际进出口专员、国际物流管理师和注册管理会计师的重考的考试费减半,国际项目管理师重考考试费2500元。
(三)为提高国际项目管理师考证通过率,国家外专局将在认证考试前2天举办考前冲刺辅导班。考前冲刺辅导费用包括辅导、资料和模考费,共计600元。
(四)个人申请表经国家外专局审查同意后,再通知各单位付款。
(五)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五、组织报名
本通知的电子版刊载在国务院国资委网站上,各项目介绍和报名要求等信息资料刊载在国家外专局培训中心网站上。请各单位登录国务院国资委网站(www.sasac.gov.cn),到首页“国资专栏”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下载《通知》电子版;登录国家外专局培训中心网站http://yqtraining.tcsafea.org.cn/或http://yqtraining.tcsafea.net.cn/查询相关项目信息资料及报名流程,并提交培训申请。如有疑问请向国家外专局培训中心咨询。并于2010年1月31日前将培训申请表(附件3)和培训报名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和书面形式报送国家外专局培训中心(电子信箱:yqtraining@tcsafea.org.cn,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50442室资源成果部,邮编100873)。
各期培训班的具体认证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一)国务院国资委群工局联系人:毛溪泉
联系电话:010-63193032
(二)国家外专局培训中心总联系人:韩凛
联系电话:(010)68945657、13501381168
1、国际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联系人:刘文竹
联系电话:(010)68948899-50442、68948801(传)、13810364057
2、国际注册市场总监、国际注册营销总监、国际注册职业营销师和国际项目管理师联系人:唐莉萍
联系电话:(010)68949156、68949190(传)、15101068551
3、国际进出口专员和国际物流管理师联系人:白雪
联系电 话:(010)68949190(电、传)、136510869254
4、注册管理会计师联系人:王芳
联系电话:(010)68949078(电、传)、13801231199
附件:1、2010年中央企业国际化人才职业资格认证培训计划
2、各类国际职业资格认证培训报名条件
3、2010年中央企业国际化人才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申请表
4、2010年中央企业国际化人才职业资格认证培训报名汇总表
国资委群众工作局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