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初,根据中央国家机关迎奥运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国资委迎奥运环境整治工作正式启动。一年多来,在国资委领导和委迎奥运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国管局08环境整治办公室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国资委各直属单位、直管协会和中央企业克服工作范围广、工程量大、项目分散、管理难度大等困难,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在规定时间内出色的完成了各阶段工作任务,实现了国资委迎奥运环境整治的工作目标。
一、迎奥运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建筑物外立面焕然一新。建筑物外立面粉饰和清洗是迎奥运环境整治的重点工程,我委系统建筑物外立面整治工程涉及180多家单位,2207楼处,建筑面积875.5万平方米,约占中央在京单位工程总量的21.8%,占北京市工程总量的13.1%。通过外立面整治,我委各直属单位、直管协会和中央企业所属产权内建筑物外观有了很大的改善。
二是燃煤锅炉改造成绩显著。燃煤锅炉改造是减少空气污染,改善北京空气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国管局下达我委锅炉改造共89台,459蒸吨,占中央国家机关总计划任务的70.6%。根据北京市专业技术部门测算,我委实施锅炉改造后,每年可减少耗煤量14万吨,减少烟尘排放量483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1020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量965吨。
三是住宅小区环境整治效果明显。为迎接奥运,我委共对所辖29个老旧住宅小区进行改造,完成道路修补37400平方米,小区绿化10800平方米,通过小区环境整治,方便了居民生活,美化了居住环境。
经过各直属单位、直管协会和中央企业的共同努力,我委按期完成了各项整治工作任务,实现了“优质、安全、廉洁、高效”的工作目标,并得到国管局和北京市有关部门的好评。国资委迎奥运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荣获2007年北京市环境秩序建设工作先进集体,2008年被国管局列入北京市迎奥运环境整治工作先进单位推荐名单。
二、讲大局、增强责任意识,确保迎奥运环境整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迎奥运环境整治工作是奥运会筹办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为优质、安全、廉洁、高效地完成环境整治工作任务,在国资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下,领导小组办公室周密安排,在工程组织和管理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成功举办一届奥运会,是中华民族的百年期盼,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也是国资委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义不容辞的责任。大家深刻认识到,迎奥运环境整治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举全国之力迎办奥运而交办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圆满完成整治任务,既是我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也是各单位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增强竞争力,服务社会的主观愿望。通过完成整治工作任务,各单位干部职工的“首都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责任体系。根据国管局《中央在京单位迎奥运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建筑物产权单位是迎奥运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为此,我委直属单位、直管协会和在京中央企业环境整治工作量非常大,任务十分繁重。国资委专门成立了迎奥运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迎奥运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荣融主任专门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深入扎实地开展好各项工作。委领导指定管理局作为国资委迎奥运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委直属单位、直管协会以及在京中央企业迎奥运环境整治工作。国资委先后两次召开动员会,委党委委员、迎奥运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寿生同志亲自到会,并作了动员。根据《中央在京单位迎奥运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我委实际制定了《国资委迎奥运环境整治工作总体安排》,对迎奥运环境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整治范围及具体内容、组织领导、工作职责、实施方式、工程进度等作了总体安排。国资委迎奥运环境整治工作动员会召开后,各直属单位、直管协会及中央企业对迎奥运环境整治工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迎奥运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从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责任体系入手,按照统一领导、分层负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的原则,认真组织落实好本单位的迎奥运环境整治工作。各单位还成立了办事机构,具体负责本产权单位环境整治工作和下属单位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各项工作做到了组织落实、责任落实和安排落实。
三是认真统计汇总,明确工作任务。根据国管局部署,迎奥运环境整治第一阶段主要是任务量统计汇总等基础性工作。当时,正面临春节长假,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要在半个月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近180家单位约2300万平方米建筑基础数据的收集上报工作,非常困难。在国资委迎奥运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各直属单位、直管协会、中央企业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国资委08办和所属各单位08办,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忘我的工作热情,不惜牺牲春节度假时间,加班加点,积极努力,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基础数据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基本摸清了家底,明确了工作量,为全面实施阶段的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是依法做好整治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按照国管局和北京市有关规定,迎奥运环境整治的责任主体是产权单位;同一产权单位在同一区(县)范围内项目建筑物外立面估算面积大于3.3万平方米,投资估算金额100万元以上就必须到各区(县)招投标办公室办理招投标手续。我委为加强廉政建设,实施阳光工程,规定对投资额估算在100万元以下,估算面积小于3.3万平方米,可由产权单位直接发包的项目,也须在委环境整治办公室及纪检部门的监督下,由产权单位邀请三家以上具有相应资质和施工安全许可证的施工单位以及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比选后,报区(县)建委办理施工许可手续。通过严格的制度和管理措施,使整个工程项目都实现了阳光操作。
五是创新方式,加强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国资委环境整治工作任务范围广、工作量大,所属单位任务量不均衡,存在着招投标过于分散的问题,这不仅给产权较少的单位带来相当大的工作量,也给各区县标办带来了相当大的工作量,且工作效率很低,直接影响项目组织实施进度。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招投标次数,国资委积极配合国管局,鼓励各单位在自愿组合的基础上,开展单位间的相互合作,在同一城区选定建筑物数量较多且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单位作为牵头单位,统一办理招投标手续。我委石化、冶金、商业、纺织、机械机关服务中心被国管局指定为牵头单位,分别负责朝阳、东城、海淀、宣武、西城、丰台等六个区的整治工程招投标及备案工作,同时要求牵头单位在上述六个城区建设四座样板楼,并以此为标准,全面推进外立面粉饰工作。在整个实施过程中,各牵头单位积极协调,耐心指导,开展了大量工作,为工程的整体推进提供了保证。
六是严格工序,确保工程质量。为保证施工质量,各直属单位、直管协会以及中央企业按照国资委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及时组织产权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队伍,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发挥监理作用,严格按照规定组织施工。很多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做到明确施工地点、施工面积、开工手续和涂料颜色等“四个明确”;对重点楼房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全程跟踪,把好原材料选择、现场控制、成品保护三个重要关口,确保竣工交付工程质量;各建筑物粉刷色调,严格按照北京市“08办”要求,反复讨论商量,并请粉刷工程所在街道办事处“08办”协助确定,保证了粉刷效果适合周边环境达到协调美观。在竣工验收过程中,严格实行产权单位自查、上级主管单位复查、国管局验收检查等三级检查验收制度,确保工程不出现质量问题。
七是完善措施,强化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环境整治项目大多为高空作业,安全风险很大。委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推进项目按计划实施的同时,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通过及时下发安全施工文件,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对项目的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单位十分注意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完善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监督管理,有效防止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委还专门下发《关于开展迎奥运环境整治工程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管理[2007]95号),并组成5个安全质量检查小组,对直属单位、直管协会以及中央企业共计118家单位的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等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对16个单位的18个工地进行了现场抽查。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加以纠正。通过以上工作,全系统环境整治项目没发生一例安全责任事故,极大地推动了迎奥运环境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