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国资委直属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来源:国资委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2010-04-13

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委文件

直党字[2010]7号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国资委直属机关
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厅局、直属单位、直管协会、部分京外企业驻京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为扎实推进国资委直属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的要求,结合国资委直属机关实际,直属机关党委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国资委直属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直属机关党委
                          2010年4月2日

关于推进国资委直属机关
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国资委成立以来,为提高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能力和水平,探索一条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新路,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国资委党委的要求,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始终坚持把抓学习放在重要位置,结合业务工作学习国资监管知识,探索企业发展规律,对牢固树立出资人意识,正确把握出资人定位,明确国资监管思路,建立和完善国资监管法规,推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中央企业改革发展以及各单位业务工作的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战略部署,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的要求,结合国资委直属机关实际,进一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把握基本要求

  国资委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肩负着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使命。特别是在当前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应对后金融危机时期更高水平、更高层次和更加激烈竞争的关键时期,更需要我们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深刻领会党中央作出推进学习型政党建设战略部署的重要意义,通过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改善我们的学习,增强学习效果,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更好地完成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我们的重要任务。因此,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明确指导思想、突出实践特色,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一)明确指导思想。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作为直属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提高学习兴趣、养成学习习惯、掌握学习方法。加强学习管理,健全学习制度,使学习成为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生活方式。要把学习的落脚点放在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上,不断提高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和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能力,提高推进各单位业务工作的能力,履行好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国资委的职责。

  (二)突出国资监管特色。国资委是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特设机构,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突出出资人特色,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同完善国资监管体系、搞好国有企业、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大任务结合起来,同推进中央企业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结合起来,同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出资人队伍结合起来,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同时根据直属单位、直管协会、管理局系统、京外企业驻京单位的业务范围和工作特点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做好本单位各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抓住学习重点

  结合国资委直属机关的实际,从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出发,科学设计学习内容,精心安排学习活动,努力提高学习实效。

  (一)抓好党的基本理论学习。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坚定推进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和搞好国有企业的信心和决心,增强做好本单位各项工作的能力和本领。

  (二)抓好前沿性知识理论的学习。积极学习反映当代世界发展趋势的市场经济、国际关系、社会管理、信息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围绕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中央企业改革发展中带有全局性、体制性、战略性的问题进行深入学习思考,不断拓展视野,把握世界经济格局的新变化和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的新趋势新规律,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创造性。

  (三) 抓好业务知识的学习。着眼于提高党员干部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引导党员干部结合本职工作,认真学习和把握科学发展、国资监管、企业发展和经济运行“四个规律”,学习企业管理、财务审计、产权管理、公司法规、薪酬分配、董事会建设等业务知识,加强对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的探索研究,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出资人干部队伍。直管协会要加强经济运行和行业管理等知识的学习,提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的能力。直属单位、管理局系统以及部分企业驻京单位要加强本单位、本岗位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

  (四)加强历史文化知识的学习。要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干部阅读人文、历史、地理等经典著作,学习国学基础知识,了解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丰富人文知识,提高文化素养,培养健康情操,增强综合素质。

  三、增强学习效果

  针对新形势下党员干部的学习特点,紧密联系国资委直属机关实际,不断探索实践,创新学习的途径和方式,提高学习兴趣,增强学习效果。

  (一)继续打造学习品牌。坚持运用好国资委成立以来逐渐形成的切合实际、富有特色、行之有效并被广大党员干部认可的学习载体,发挥品牌效应。提高集中理论培训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扩大“321”读书活动的参与面,提高软课题研究的质量,丰富党日活动、知识竞赛、技能比赛的内容,完善各种学习座谈会、报告会的组织方式,增强青年征文活动、“青年讲坛”的吸引力和带动力。

  (二)创新学习方式方法。结合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积极拓展学习的内容途径和渠道,采取外请专家辅导、厅局长谈业务等方式,丰富中心组学习的内容。深入中央企业和直属机关基层单位进行调查研究。定期举办报告会、座谈会、演讲比赛,开展学习成果交流,实现成果共享。充分利用互联网传播信息迅速、资源丰富、受众面广的优势,运用网络进行学习。针对青年干部思维活跃的特点,组织各种类型的青年读书成果演讲比赛,提高学习兴趣。

  (三)加强学习阵地建设。充分发挥中央党校国资委分校的作用。办好《学习与研究》、《学习归来》等内部刊物,编印好《国资委党委中心组重点发言汇编》、《国资纵横》等文集,展示和交流学习成果。办好各单位内部的小图书馆、阅览室、小橱窗、学习园地,营造学习氛围。充分发挥信息网络教育方便快捷、形象生动等优点,建设网上学习园地,及时传递最新信息和科技动态。

  四、弘扬优良学风

  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努力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

  (一)学习与指导工作相结合。紧密联系世界经济格局的深刻变化和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进展,坚持面向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研究后金融危机时期中央企业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特点新矛盾,认真研究行业改革发展、离退休干部服务中的新矛盾新问题,拓展工作视野、理顺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水平,使学习的成果真正转化为指导工作的好思路、好方法。

  (二)学习与推动工作相结合。把学习与调查研究结合起来,推动党员干部深入中央企业和直属单位的基层一线调查研究;把学习与解决本单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结合起来,抓住中央企业和直属机关干部职工最关心的问题,抓住各行业最突出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寻求解决的对策措施,进一步推进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实现中央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直属单位、直管协会、管理局系统等各方面的工作。

  五、健全学习制度

  坚持用制度推动学习,用制度保证和促进学习,建立健全抓学习、促学习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学习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一)进一步落实中心组学习的相关制度。直属机关党委将严格按照《国资委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的要求,制定委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保证集体学习研讨时间、内容、效果“三落实”。直属机关各单位要贯彻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资委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中心组学习的意见》,做到中心组学习有计划、有制度、有落实、有检查,提高学习质量。中心组组长、副组长要组织和领导好学习,学习秘书要做好学习的各项服务工作。直属机关党委将加强对各单位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

  (二)健全和落实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制度。围绕加强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和国资委党委关于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开展日常学习、脱产学习、短期集中培训,科学安排岗前培训、业务培训、晋职培训、理论培训。认真总结经验,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办好富有国资委特色的党员领导干部集中理论培训班,使集中理论培训成为提高党员干部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有效途径。各厅局要结合业务范围,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学习培训。厅局领导要积极支持和鼓励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培训,并为党员干部参加培训创造条件。

  (三)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制度。坚持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各厅局领导要带头到基层一线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实际情况。直属机关各单位党员干部要结合本职岗位需要加强调查研究,使各项工作思路和措施更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和广大干部职工的需要,切实可行。要综合利用问卷调查、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电子信箱等方式获取有效信息。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的具体规定,指导和推进工作。

  (四)探索建立学习情况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学习过程的管理,强化检查和考核。要把述学评学作为年终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并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评价体系和领导班子建设目标管理体系,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对直属机关各单位学习情况的考核,重点在组织是否健全、规章制度是否落实、开展活动是否规范、发挥作用是否明显。直属机关党委将研究制定学习考核评价的有关规定,推动各单位的学习。

  (五)大力推动学习成果转化。在运用好《学习与研究》、《学习归来》等载体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习成果交流渠道,使学习成果共享。建立学习成果转化的顺畅渠道,使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成果及时成为各单位的工作思路、措施和办法,进入各级领导干部的决策视野,运用到具体工作中去。

  六、加强组织领导

  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要把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立足实际和业务工作特点,突出各单位特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一)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学习制度,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自觉担当领学之责,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些。要带头多读书、读好书,带出学习习惯。要带头参加调查研究,带头撰写调查报告、学习心得,带出好的学风。要带头为党员干部讲党课、作报告、推荐学习书目,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情况的督促检查,带出好的学习氛围。要鼓励党员干部参加各种学习活动,带出好的学习环境。

  (二)搞好学习服务。直属机关党委将进一步做好委党委中心学习的服务工作;办好集中理论培训班等各种学习活动,为直属机关党员干部的学习提供服务。直属机关各单位党组织也要努力为党员干部学习搞好服务,要提供必要的学习场所,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努力建设本单位图书馆、阅览室。要提供必要的学习材料,为党员干部订阅党报党刊和各种书籍。要提供必要的学习经费,保证学习活动的正常开展。

  (三)加强督导和交流。直属机关党委将加强对各单位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情况的督促检查,通过各种方式及时总结经验,宣传先进典型,推广成功做法。直属机关各单位党组织要定期对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并在年底向机关党委报送的工作总结和计划中对本单位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情况作出总结,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

  各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努力工作,扎实推进,不断提高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水平。各直属单位、直管协会、管理局系统以及部分京外企业驻京单位党组织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自身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各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报直属机关党委。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