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
技组办[2006]2号
关于举办2006年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
石油石化行业竞赛(中国石油赛区)的通知
各有关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企业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的开展,引导广大职工努力钻研技术,提高职工队伍技术素质,国务院国资委、劳动保障部决定举办2006年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其中石油石化行业石油赛区竞赛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牵头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的工种和标准
(一)竞赛的工种:石油钻井工、采油工、石油金属结构制作工。
(二)竞赛标准:按照国家石油天然气行业职业标准(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标准)要求命题,分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其成绩各占30%和70%。每部分中,高级工内容占60%,技师、高级技师内容占40%,竞赛技术文件另发。
二、竞赛的组织
石油赛区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见附件1),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人事服务中心技能开发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三个分赛区分别成立竞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协调组、宣传组、服务组等临时运行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分工协作。
三、参赛人员
凡在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洋所属企业从事上述工种工作五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本工种在岗工人,经自愿报名均可参加所在企业的选拔赛,获得名次的选手根据组委会分配的名额(见附件2)参加全国决赛。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竞赛时间
5-7月为企业培训、选拔阶段;9月为全国决赛阶段。
(二)竞赛地点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承办石油赛区竞赛,竞赛分三个分赛区:西安分赛区举办石油钻井工竞赛,承办单位为长庆石油勘探局;大港分赛区举办采油工竞赛,承办单位为大港油田分公司;青岛分赛区举办石油金属结构制作工竞赛,承办单位为中国石油第七建设公司。大港分赛区承担石油、石化赛区总闭幕式。
五、报名
各单位参加决赛的选手报名表(见附件3)、领队报名表(见附件4)、裁判员推荐表(见附件5)、参赛选手资格申请表(见附件6)电子文档(Excel)于2006年7月31日前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人事服务中心技能开发处(过时不再受理报名)。电子信箱:hebo@cnpc.com.cn,电话:010-62094132,传真:010-62094705,联系人:何波。
六、经费
收取参赛费、集团公司拨付、主办单位适当补贴。参赛费标准:选手每人2500元(食宿及工装费用);领队、裁判员每人1000元。
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力协作,认真作好竞赛的各项工作,并把竞赛活动与技术培训、岗位练兵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广大工人努力学习技术,力争岗位成才的积极性,提高队伍技术素质。
2006年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
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二○○六年五月十二日